
(1).漕運米糧。《新五代史·楚世家·馬希範》:“ 希範 遣 張少敵 以舟兵趨 漢陽 ,漕米五萬斛以饋軍。” 宋 吳曾 《能改齋漫錄·記事二》:“惟本朝東南歲漕米六百萬石,以此知本朝取米于東南者為多。”
(2).即漕糧。《宋史·仁宗紀二》:“ 景祐 元年春正月甲子,發 江 淮 漕米振 京東 飢民。”《中國歌謠資料·滬諺外編·山歌》:“先将租米還田主,再将漕米解官場。” 範文瀾 《中國近代史》第三章第一節:“ 湖南 地丁正銀一兩,民間須繳數兩;漕米一石,須繳納數石。”參見“ 漕糧 ”。
漕米是古代中國與漕運制度密切相關的術語,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基本定義 指通過水路運輸的糧食,特指官府組織的漕運體系中的米糧。宋代文獻記載東南地區每年漕運量達六百萬石,可見其規模之大(《能改齋漫錄》)。
雙重屬性
文學意象 元代楊維桢詩句「海陵官漕米流脂」,以漕米為意象反映開元盛世物資豐饒,說明該詞已衍生出象征國家經濟命脈的文學意涵。
現代延伸 作為成語使用時,可泛指國家物資供應體系,這一比喻義保留了古代漕運維系國計民生的核心特征。
注:漕運制度始于秦漢,鼎盛于唐宋,是古代通過運河、河道運輸稅糧至京師的特殊經濟制度,漕米作為其核心物資,深刻影響着曆代王朝的興衰。
《漕米》一詞的拆分部首為氵(三點水部)和米(米部),總共有10筆。
《漕米》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國,當時漕運是一種重要的糧食運輸方式。漕運由各地集散地點将糧食裝船,運往其它地方供人民食用。
《漕米》的繁體字為「漕米」。
在古代,「漕米」的寫法與現代相似,沒有太大的變化。
1. 江南地區的稻谷通過漕運運輸到北方。
2. 他靠經營漕米發家緻富。
船舶、運輸、糧食、經營、集散地
糧食運輸、糧食經營
糧食浪費、糧食減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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