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發揚正義。 漢 揚雄 《長楊賦》:“今朝廷純仁,遵道顯義,并包書林。”《後漢書·齊武王縯傳論》:“及其發舉大謀,在倉卒擾攘之中,使信先成於敵人,赦 岑彭 以顯義,若此足以見其度矣。” 三國 魏 曹植 《七啟》:“君子樂奮節以顯義,烈士甘危軀以成仁。”
(2).謂顯著而重要的事義。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議對》:“郊祀必洞於禮,戎事必練於兵,佃穀先曉於農,斷訟務精於律;然後标以顯義,約以正辭。”
“顯義”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兩層主要含義,其解釋如下:
指通過行動或言論彰顯道義、維護公正。這一用法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
指事物或行為中具有明顯且核心的意義或價值。例如: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列為成語,解釋為“意義明顯,一目了然”。但此用法在古代文獻中未明确出現,可能是現代漢語的延伸或歸類差異。
“顯義”的古典核心含義為弘揚正義和突出重大意義,而現代部分資料擴展了其作為成語的用法。如需更完整來源,可參考漢典或《後漢書》等古籍引證。
《顯義》是指表露出真實的含義或意義,使人能夠明白理解的意思。
《顯義》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日部和言部。日部表示與太陽有關的意思,言部表示與語言有關的意思。
《顯義》的總筆畫數為12畫。
《顯義》一詞源自于漢語詞彙,是由中國古代人們演變而來。
在繁體漢字中,《顯義》的寫法為「顯義」。
在古時候,漢字的形狀和現代有所不同。《顯義》的古時寫法為「顯義」。其中,「顯」的上部為日字旁,下部為豐字旁;「義」的上半部分為羊字旁,下半部分為巴字旁。
1. 他用簡單明了的語言,将複雜的概念顯義給學生們。
2. 在辯論賽中,他的觀點非常有說服力,通過争論顯義了自己的立場。
1. 顯明:表示非常明顯的意思。
2. 領悟:表示理解和領會的意思。
3. 含義:表示詞語或事物内隱含的意思。
1. 顯現:表示出現或顯露出來的意思。
2. 顯明:表示明顯或明确的意思。
3. 清楚:表示明确或明白的意思。
1. 隱含:表示隱藏或不明顯的意思。
2. 混淆:表示使模糊或不明确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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