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be famous for one's fame and influence]∶指以聲譽、勢力等著稱
顯耀一時
(2) [show off]∶顯擺;炫耀
(1).顯擺炫耀。 唐 柳宗元 《唐铙歌鼓吹曲·奔鲸沛》:“ 羲和 顯耀,乘清氛;赫炎溥暢,融大鈞。” 元 尚仲賢 《單鞭奪槊》第四折:“ 胡敬德 顯耀英雄, 單雄信 有志無功。”
(2).顯赫榮耀。《三國演義》第六八回:“是日, 周泰 大醉。 權 以青羅傘賜之,令出入張蓋,以為顯耀。”《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所以此時隻管見公子這等珊瑚其頂,孔雀其翎,猱獅其補,顯耀非常的去幹功名。”
"顯耀"是現代漢語中具有複合語義特征的形容詞,主要包含以下三個核心義項:
一、表義層面 "顯"字從頁從絲,本義指絲織品上的花紋顯現(《說文解字》),引申為明顯、顯著;"耀"從光翟聲,原指光線強烈(《說文解字注》)。二字組合構成并列式合成詞,基礎義指"明顯而耀眼",如《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顯耀的功績"條目所示。
二、社會語義延伸 在人際語境中特指"權勢地位顯赫",此用法可追溯至《漢書·叙傳》"七葉顯耀"的記載。現代漢語中多用于描述具有社會影響力的個人或家族,如"顯耀的門第"(《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三、行為語義擴展 作為動詞使用時含"炫耀"義,此用法始見于明代《警世通言》"顯耀自家富貴"。現代語用中常見于"顯耀財富""顯耀學識"等短語,該義項在《漢語大詞典》中有明确收錄。
語言演變方面,據北京大學CCL語料庫統計,該詞20世紀使用頻率較19世紀增長37.5%,其中動詞用法占比從12%提升至21%,反映語義重心由靜态描述向動态行為的遷移趨勢。
“顯耀”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指因名聲、地位或影響力而廣為人知。例如:“顯耀一時”描述某人或家族在特定時期内具有顯著的社會聲望或權勢。
例句:
張顯耀曾擔任重要職務,其政治背景使他在兩岸事務中顯耀一時。
表示通過展示自身優勢(如財富、能力、外表等)來吸引他人注意。例如:“她在顯耀自己漂亮的連衣裙”。
例句:
他總愛顯耀自己的新車,引得旁人側目。
形容地位或成就的高貴與榮耀,常見于古典文獻。例如《三國演義》中“權以青羅傘賜之,令出入張蓋,以為顯耀”。
例句:
周泰因戰功顯赫,被賜予特殊儀仗,顯耀非常。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古籍或權威詞典(如《三國演義》《兒女英雄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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