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孟子·離婁下》:“ 仲尼 不為已甚者。” 朱熹 集注:“已,猶太也。 楊氏 曰:‘言聖人所為,本分之外,不加毫末。’”後以“不為已甚”謂不做過分的事,適可而止。 宋 王安石 《洪範傳》:“不言‘攸好德,則錫之福’,而言‘曰予攸好德,則錫之福’,何也?謂之皇極,而不為已甚。” 清 林則徐 《諄勸殷富平粜并嚴禁牙行鋪戶囤米擡價告示》:“似此久為囤積,其意何居?本應封貯到官,押令平糶,緣恐差役藉端騷擾,是以不為已甚。”
不為已甚是一個具有深厚文化底蘊的漢語成語,其核心含義是做事有分寸,不做得太過分,強調適可而止、留有餘地的處事智慧。以下從詞典釋義、出處溯源與現代用法三方面詳細闡釋:
指在言語或行為上懂得節制,不把事情做到極端或令人難以接受的地步,常體現寬容、克制的修養。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第112頁。
該成語最早見于《孟子·離婁下》,孟子曰:"仲尼不為已甚者。" 意指孔子行事從不過度,始終秉持中庸之道。這一儒家思想深刻影響了後世對行為尺度的理解。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第89頁;《孟子譯注》中華書局。
在現代漢語中,"不為已甚"多用于勸誡或評價,強調以下原則:
例句:"他雖有理,卻不為已甚,主動化解了争執。"
來源:《漢語成語大詞典》中華書局,第63頁。
出處
《孟子·離婁下》:"仲尼不為已甚者。"(孔子是做事不過分的人。)
“不為已甚”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bù wéi yǐ shèn(注意“為”讀第二聲),原意是不做過分的事,後引申為對人的責備或處罰要適可而止。以下是詳細解釋:
這一成語體現了儒家“中庸之道”的思想,強調克制與分寸感,既是對個人修養的要求,也是處理人際矛盾的重要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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