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鮮明貌。《詩·大雅·假樂》:“假樂君子,顯顯令德。” 鄭玄 箋:“顯,光也……王有光光之善德。”《晉書·皇甫谧傳》:“故能棄外親之華,通内道之真,去顯顯之明路,入昧昧之埃塵。” 清 王韬 《<淞濱瑣話>自序》:“追思前後所歷,顯顯在目。” 魏鋼焰 《寶地--寶人--寶事》:“大家一看,原來剛才她緊靠在門扇上看 李德堂 打算盤的時候,把‘竹條溝’三個粉筆字痕,顯顯的印在她藍布衫上了。”
“顯顯”在現代漢語中屬于疊詞形式,主要作為形容詞使用,表達事物顯著、鮮明的狀态。該詞源于古代漢語的疊音修辭,在《漢語大詞典》中被解釋為“顯明昭著的樣子”,強調事物外在特征或内在屬性的突出性。例如《詩經·大雅·假樂》中“顯顯令德”一句,即用“顯顯”形容美德的光輝顯著。
從構詞法分析,“顯”字本義為日光明亮,引申為顯露、顯著之意,疊用後通過音節強化語義,符合漢語雙聲疊韻的修辭傳統。《現代漢語詞典》指出,此類疊詞多用于文學語境,可增強語言的形象性與節奏感。
當代使用中,“顯顯”常見于書面語體,如學術著作中描述“顯顯的對比關系”或“顯顯的文化特征”,其語義重心在于強調事物區别于他者的明晰性。需要注意的是,該詞在口語中已較少使用,屬于保留古漢語色彩的書面詞彙。
“顯顯”是一個由兩個“顯”字疊用構成的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差異,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古籍中的用法
現代語境
現代漢語中較少單獨使用“顯顯”,更多用“顯著”“明顯”等詞替代。但在文學或仿古表達中,仍可能保留其疊字的修辭效果。
“顯顯”是一個強調顯著性的疊詞,多用于古籍和文學表達,現代口語中已逐漸簡化。理解時可結合“顯”的基本含義(明顯、顯露)和具體語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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