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理。 明 樊鵬 《何大複先生行狀》:“博物洽聞,會理守約。究其所造,可謂渾然成矣。”
“會理”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核心含義為“明理”,即理解事物的本質或道理。以下為詳細解釋:
“會理”由“會”(理解、懂得)和“理”(道理、本質)組成,表示對事物内在邏輯或道理的深刻理解。例如,形容某人“會理守約”,即指其既能明辨事理,又能遵守約定。
該詞最早見于明代樊鵬的《何大複先生行狀》,原文為“博物洽聞,會理守約”,用以稱贊何大複學識廣博且通曉事理。現代用法中,既可描述人的思維能力(如“他很會理財”),也可用于抽象概念(如“社會理論問題需會理分析”)。
以上内容綜合了古代文獻釋義與現代語境用法,若需查看完整例句或出處,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來源。
《會理》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通常指的是宴會或會議的地點或場所。
詞語《會理》的拆分部首是“人”和“田”,其中“人”表示人物,而“田”則表示土地。它的總筆畫數為12,其中“會”的筆畫數為6,而“理”的筆畫數為6。
《會理》一詞最早見于《漢書·文帝紀》中:“文帝會理殿中,問座主丁恭次公何有以事之,對曰∶‘罪當萬死,位在五罪之内,陛下自去臼於定。’恭對∶‘令不不虞,事不能不寬,安能陷一公以夷草,卻五侯之不蚤言事。’元狩二年,獄疑稍靡,恭調郎中令。”可見《會理》的意義與宴會、會議場合有關。
繁體字中,《會理》保持了與簡體字相同的寫法。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會理》的寫法與現代基本相同,沒有太大的變化。
1. 我們将在明天的晚上在會理舉行宴會。 2. 這個重要的會議将在會理大廳舉行。
會場、會員、會議、會談、會務、會務費
聚會、集會、宴會、座談、商議
離會、分會、離散、分散、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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