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縣府文書。 唐 白居易 《渭村退居寄崔侍郎錢舍人》詩:“納租看縣帖,輸粟問軍倉。” 唐 顧況 《田家》詩:“縣帖取社長,嗔怪見官遲。”
“縣帖”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需結合語境:
縣府文書(主要含義)
指古代縣衙發布的官方文書或通知,常見于唐代文獻。例如:
書法字帖(較少見)
部分字典(如、2)提到“縣帖”指書法練習用的字帖或碑帖,但此用法缺乏廣泛文獻支持,可能是對“帖”字單獨含義的延伸解讀。
建議:若用于文學或曆史研究,建議以“縣府文書”為主流解釋,并參考唐代詩文例證;若涉及書法術語,需結合具體語境進一步确認。
《縣帖》是一個漢字詞語,它的意思是縣級單位的文件、證明或記錄。在中國行政機構中,縣一級是地方政府的基層單位,因此縣帖可以指代縣級政府所發的文書、文件。
《縣帖》這個詞可以拆分成兩個部首和五個筆畫。其中,左邊的部首是“⺍”(示字旁),右邊的部首是“己”(己字底),總體上可以理解為一個“以”字在左側加上一個底部的“己”字。根據筆畫順序,它的五個筆畫依次為:橫、撇、撇、捺、提。
《縣帖》來源于古代中國的政府行文規範和書法藝術。在曆史上,政府官員們會使用特定的字體書寫官方文件和文書。這些官方文件從上至下由标題、正文、尾籤組成,其中标題部分的字體叫做“縣帖”,以示文書的正式性和權威性。
《縣帖》的繁體字是「縣帖」。在繁體中,「縣」的字形與「縣」相同,都表示地方政府的行政單位,而「帖」的字形稍有不同,它的表示方法多種多樣。
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縣帖的寫法與現代稍微有些不同。其中,“縣”字的古代寫法中,其左側部分為“⺍”,右側部分為“聿”,表現了寫字者的文化修養和書法功底。而“帖”字的古代寫法多種多樣,如“帖”字的頭部常常寫成“戶”的形狀,而底部則由線條或勾畫組成。
1. 省市政府要求各縣級政府盡快發放《縣帖》,以方便企業申領補貼。
2. 經過多次修改,《縣帖》的版式終于達到了規範要求。
縣長、縣委、縣政府、縣政府網、縣城等。
地方公文、地方文書、縣府文書。
國家公文、中央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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