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群臣于季冬獻吉夢給天子以賀吉祥的一種活動。《周禮·春官·占夢》:“季冬聘王夢,獻吉夢于王,王拜而受之。” 鄭玄 注:“獻羣臣之吉夢於王,歸美焉。”
(2).泛指得吉夢。 宋 蘇轼 《賜左仆射呂大防生日诏》:“適《斯幹》獻夢之辰,均《既醉》太平之福,膺予寵錫,介爾壽祺。” 元 戴表元 《排律十七韻賀阮侯得子》:“試啼賓錯愕,獻夢媪勤渠。”
"獻夢"是一個較為罕見的古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向古代占卜文化中将夢境内容上報給官方以推測吉兇的行為。這一概念主要見于先秦至漢代的文獻記載,反映了古人将夢境視為天意或神靈啟示的觀念。以下是具體解析:
"獻"的本義
"獻"指進獻、呈報,多用于臣子向君主或下級向上級呈遞重要事物(如祭品、文書)。
例證:《說文解字》:"獻,宗廟犬名羹獻。犬肥者以獻之。" 後引申為進奉之意。
"獻夢"的特殊含義
獻夢 = 上報夢境以占吉兇
古人認為夢境蘊含天機,需由專職官員(如占夢官)解析後上報朝廷,作為決策參考。
文獻依據:
《周禮·春官·占夢》:"占夢掌其歲時,觀天地之會,辨陰陽之氣,以日月星辰占六夢之吉兇……季冬聘王夢,獻吉夢于王。"
(占夢官在年末彙總吉夢記錄,獻于周王,祈求福佑。)
官方占夢制度
周代設"占夢"官職,負責解析"六夢"(正夢、噩夢、思夢、寤夢、喜夢、懼夢),并将結果上報帝王。
來源:《周禮》詳細記載了占夢官的職責與流程。
獻夢的儀式性
獻夢常與祭祀結合。如《禮記》載,帝王接受"獻吉夢"後需祭祀天地,答謝神賜祥瑞。
《周禮》(核心記載)
"獻吉夢"指占夢官将預示祥瑞的夢境結果進獻君主,以鞏固統治合法性。
《太平禦覽》引《東觀漢記》
漢明帝因"吉夢"冊立皇後,體現獻夢對重大決策的影響。
"獻夢"未被《現代漢語詞典》《辭海》等收錄,因其屬曆史文化專詞。需結合《周禮》《禮記》等先秦典籍理解其語境。
建議參考:
"獻夢"是周代占夢制度的術語,特指官方層面對夢境的解讀與呈報行為,承載"天人感應"的古代政治文化内涵。其釋義需依托《周禮》等文獻,并置于禮制背景下理解。
參考資料
“獻夢”是一個具有曆史淵源和文化内涵的詞語,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本義:指古代群臣在冬季最後一個月(季冬)向天子進獻吉祥的夢境,以表達對君王的祝福。這一儀式記載于《周禮·春官·占夢》中:“季冬聘王夢,獻吉夢于王,王拜而受之。”。鄭玄注解稱,此舉是群臣将吉夢歸于君王的美德,體現君臣之禮。
引申義:後泛指獲得吉祥的夢境。例如宋代蘇轼在《賜左仆射呂大防生日诏》中寫道:“適《斯幹》獻夢之辰,均《既醉》太平之福”,借“獻夢”表達對誕辰吉日的贊美。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成語,表示“主動提供幫助或虛心請教”。但此用法未見于傳統文獻,可能是基于字面(“獻”表奉獻,“夢”表願望)的引申,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建議在古籍或文學作品中遇到該詞時,優先參考其傳統含義;若在現代文本中,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指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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