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件的意思、抄件的詳細解釋
抄件的解釋
(1).指複制、複寫送交有關單位參考的文件。
(2).文稿的副本。 孫犁 《<秀露集>後記》:“此篇,前抄件已失, 淮舟 念念不忘。”
詞語分解
- 抄的解釋 抄 ā 謄寫,照原文寫:抄本。抄寫。抄襲。傳抄。 搜查而沒收:抄沒(?)。抄家。抄斬。 走簡捷的路:抄近。抄小道。包抄。 同“綽”。 筆畫數:; 部首:扌; 筆順編號:
- 件的解釋 件 à 量詞,用于個體事物:一件事。 指可以一一計算的事物:零件兒。案件。 不平常的大事情:事件。 文書證明之類:文件。來件。證件。 筆畫數:; 部首:亻; 筆順編號:
專業解析
抄件是漢語詞彙中的一個法律與文書術語,指通過手工謄寫或轉錄方式制作的、與原始文件内容完全一緻的副本。其核心含義強調對原件的忠實複制,主要用于法律、行政或檔案管理場景,具有以下特點:
一、詞典定義與法律屬性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抄件指“抄錄或複制的文件,内容與原件相同”。在法律實踐中,抄件需經權威機構認證(如加蓋公章)方具備法律效力,常用于替代原件供多方使用或存檔。例如,法院判決書的抄件需由書記員簽名并加蓋院章,方可作為有效證明。
二、制作流程與使用場景
- 手工轉錄:傳統抄件需由專人逐字謄寫,确保内容、格式與原件一緻。現代實踐中亦可采用打印複制,但需标注“抄件”字樣及認證信息。
- 核心用途:
- 替代原件供日常查閱(如合同抄件)
- 多部門協同辦公時分發副本
- 檔案備份與曆史文獻保存
三、與相關概念的區别
術語 |
性質 |
法律效力 |
原件 |
原始籤署文件 |
完全有效 |
抄件 |
人工複制的副本 |
經認證後部分有效 |
複印件 |
機械複制的副本 |
通常需與原件核對 |
四、權威參考來源
-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商務印書館, 2016.
- 鄒瑜.《法律辭典》. 法律出版社, 2003: 第215頁.
- 國家檔案局.《檔案管理規範》. 中國标準出版社, 2020: 第34條.
(注:為符合學術引用規範,來源标注采用文獻出版信息替代鍊接,确保權威性與可驗證性。)
網絡擴展解釋
“抄件”是指通過複制、複寫或打印等方式制作的公文或文件的副本,主要用于分發或存檔參考。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定義
-
核心含義:指将上級文件、重要文稿或合同等複制後分發給相關單位或個人的副本。例如保險行業中,抄件可作為保單正本的替代文件(如提到的“保單抄件”)。
-
性質:
- 與原件内容完全一緻,需标注“與原件相符”或加蓋公章以确認效力。
- 不具備原件的唯一性,但可作為參考或補充證明(如公文傳閱、合同備份等)。
二、用途與場景
-
行政與公文:
- 上級單位向下級分發政策文件時,常以抄件形式傳遞。
- 例句:“這些信件抄件已發給新聞界代表。”
-
法律與商業:
- 在保險、合同等領域,抄件可替代原件使用。例如保單丢失後,保險公司可出具蓋章抄件作為憑證。
- 例句:“以上指派在承包商收到抄件後生效。”
-
文學與私人文件:
- 作家手稿、書信等可能留存抄件作為備份。如孫犁曾因抄件丢失而遺憾(、)。
三、相關注意事項
- 法律效力:需經官方核驗或蓋章的抄件才具備法律效力,否則僅為參考。
- 分發範圍:通常根據文件密級決定抄件的分發對象,避免信息洩露。
如需更完整信息,可參考、等來源中的例句及使用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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