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誇張豔麗。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才略》:“ 相如 好書,師範 屈 宋 ,洞入誇豔,緻名辭宗。”
誇贊豔羨。 元 柳貫 《東亭圖序》:“村之耋稚,莫不誇艷公父子,以為村榮。”
“誇豔”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誇張豔麗
指事物在色彩、形态或表現手法上過于華麗、張揚。例如南朝梁代劉勰在《文心雕龍·才略》中提到:“相如好書,師範屈宋,洞入誇豔,緻名辭宗”,說明司馬相如的文風繼承了屈原、宋玉的誇飾傳統,形成瑰麗風格。
誇贊豔羨
表示對某人或事物的贊美與羨慕。如元代柳貫《東亭圖序》中記載:“村之耋稚,莫不誇豔公父子,以為村榮”,描述村民對某父子的才華和成就充滿贊歎。
多用于文學評論或描述藝術風格,強調視覺或表達上的濃烈效果;也可用于人際交往中表達對他人優點的欽佩。
以上内容綜合了權威古籍及現代詞典釋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文心雕龍》或相關文獻。
誇豔是指顔色或光彩鮮明、美麗耀眼的意思。該詞的拆分部首為夕和艹,共有11個筆畫。
誇豔一詞的來源已無法考證,但在古代漢語中,誇豔常常用來形容花草的美麗和色彩的鮮豔。
誇豔的繁體字為誇豔。
在古代漢字中,誇豔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但基本上是由“夕”和“艹”兩個部首組成的。例如,可用“夭”代替“夕”部首,但整體意義仍然相同。
1. 這幅畫的顔色誇豔而明亮,引人注目。
2. 花壇裡的花兒誇豔地綻放着,讓人心情愉悅。
1. 誇獎:指對他人的優秀表現或成就表示贊揚。
2. 誇口:指誇張地說自己的好話或成就。
3. 誇張:指言語或描述的内容不符合實際情況,過分誇大。
1. 絢麗:指色彩繁雜、鮮豔奪目。
2. 鮮豔:指顔色明亮、鮮明。
3. 豔麗:指色調美麗、光彩奪目。
1. 暗淡:指顔色昏暗、無光澤。
2. 沉悶:指顔色低調、無亮點。
3. 平凡:指普通、不出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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