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僧侶交納的稅錢。 宋 贊甯 等《宋高僧傳·習禅一·唐洛京荷澤寺神會》:“僧稅緡謂之香水錢,聚是以助軍須。”
“香水錢”是一個曆史術語,其含義與現代香水産品無關,需結合古代社會背景理解。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古代僧侶向官府交納的稅錢。該詞最早見于宋代贊甯所著《宋高僧傳》,其中提到"僧稅緡謂之香水錢,聚是以助軍須"。
•起源時期:唐代安史之亂期間(755-763年) •征收背景:因戰亂導緻國庫空虛,右仆射裴冕建議通過度僧(授予僧籍)收取稅費 •用途:籌集軍費支持郭子儀平叛
• "香水"源于佛教儀軌中用于供奉的香湯淨水,代指與佛教相關的稅收 • 區别于現代"香水"(perfume)概念,屬于同形異義詞
該詞現已退出日常使用,僅見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當代涉及"香水"的經濟行為(如奢侈品消費)與此術語無關聯,相關價格信息可參考中的現代香水市場數據。
注:綜合等多源信息,該解釋排除了與現代香水産品相關的幹擾内容。
《香水錢》是指在交往社交場合中,給别人送禮以獲取回報或謀求利益的行為。這裡的“香水錢”并不是指具體的錢,而是一種象征,表示送禮者希望能夠通過送禮來引起對方的注意、好感或者得到對方的支持。
《香水錢》的拆分部首是“钅”和“香”,其中“钅”是金屬的象形字,表示金屬或與金屬相關的事物,而“香”的本義是指芳香的味道。根據這兩個部首和字義的意思,可以判斷出香水錢的意思是指用金錢來獲得某種香氣的東西。
《香水錢》一詞的總筆畫數為11畫,其中“钅”的筆畫數為5畫,“香”的筆畫數為6畫。
《香水錢》一詞來源于民間,最初是用來形容一些豪門貴族為了擴大勢力、優待朋友或者通過商業交往來牟取利益,而進行的送禮行為。後來逐漸演變為一種現象和行為的代稱,表示在社交、商業等場合中以送禮來謀求利益的行為。
《香水錢》的繁體字為「香水錢」。
古時候對于《香水錢》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會有一定的變化,但其意思與現代一緻。近年來,古漢字複興運動崛起,在一些古籍中出現了對《香水錢》的古代寫法,但這些寫法并不常見,不代表現代詞彙的标準用法。
1. 他以香水錢打動了收禮者,換取了更多商機。
2. 在政商界,送禮被視為一種常見的香水錢行為。
組詞:香水、錢币、禮品、送禮
近義詞:金錢禮物、回報性禮物、謀取好處行為
反義詞:真情實意、無求回報、發自内心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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