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所列舉的條款。《發明獎勵條例》第六章:“ ************共和國 科學技術*********發明局負責接受前款規定的申報。”
“前款”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具體含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指前面列舉的條款或内容,常見于法律條文、規章制度或正式文件中。例如,在法條中引用“前款”時,特指該條款的上一段或前一部分内容。
在非法律語境下,“前款”偶爾作為成語使用,表示“前一款式或前文提到的事物”,但此用法較少見,需結合上下文判斷。
“前款”的核心意義是對前文條款的引用,尤其在法律領域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具體含義需結合文本結構和上下文語境分析。
《前款》是一個常用的詞語,用來表示某個文獻、法規、條款等的上一條或上一款。它的部首是“單”字旁,共有15畫。
《前款》這個詞語最早出現在中國古代的法律文獻中。它的繁體字是「前條」,也可以寫作「前則」或「前則」。這個詞語在現代的法律、規章等文獻中仍然廣泛使用。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前款》在古代的寫法為「前條」。由于文字的演變,現代使用的簡體字「款」來代替了古代「條」的寫法。
1. 根據《公司法》,關于董事會的任命和職權的規定,詳見前款。
2. 請仔細閱讀前款,了解相關要求和義務。
組詞:前款下 (referring to the next clause)、前款上 (referring to the previous clause)
近義詞:上一條、上一款、前一條、前一款
反義詞:下一條、下一款、後一條、後一款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