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implicate others related to the one charged or found guilty] 舊時一人犯法,其家屬、親族、鄰居等連帶受罰
舊時一人犯法,其家屬親友鄰裡等連帶受處罰。《史記·商君列傳》:“令民為什伍,而相牧司連坐。” 司馬貞 索隱:“一家有罪而九家連舉發,若不糾舉,則十家連坐。” 唐 李複言 《續玄怪錄·李衛公靖》:“‘妾已受譴,杖八十矣。’袒視其背,血痕滿焉。‘兒子并連坐,如何?’” 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灤陽續錄四》:“不虞 馬哈沁 之滅其門也,童子以幼免連坐。”
“連坐”是中國古代的一種法律制度,指因一人犯罪而使其親屬、鄰居、同僚等關聯人員連帶受罰的制度。以下從定義、曆史淵源、形式、現代應用及争議性五個方面展開解釋:
連坐又稱“相坐”“隨坐”“緣坐”,其核心特征是罪責牽連,即通過懲罰犯罪者的社會關系網絡來強化威懾效果。例如,親屬、鄰裡甚至家奴都可能因主犯行為受到株連,刑罰包括死刑、肉刑、財産罰沒等。
連坐制度體現了古代集體主義治理邏輯,通過擴大懲罰範圍維護統治穩定,但易造成大量冤屈。現代法治雖摒棄刑事連坐,但民事領域的連帶責任仍引發關于“責任邊界”的讨論。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案例或法律條文,可參考《中國法制史》相關文獻或《民法典》侵權責任編。
連坐,是指因與某人或某團體有關,而受到一起處罰或遭遇相同的命運。連坐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辶(辶是“行走之意”的意思)和土(表示與土地有關)。它的拆分筆畫是8畫。
“連坐”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法律制度。在古代社會中,當一家人中的某個成員犯罪時,整個家族或親屬都會與之一同受到懲罰。這種制度被稱為家族連坐制度。而現代社會中的連坐,通常指的是政治、社會、經濟等方面的責任與處罰。
在繁體中文中,連坐這個詞的寫法是「連坐」。
古時候漢字寫法來源于蔔辭銘文,它的字形相對簡單,表達了辶(走的意思)和土(表示有關土地)之間的關系。
以下是連坐這個詞的例句:
1.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某人涉嫌犯罪,他的家屬可能會被連坐。
2. 在曆史上的某些事件中,整個團體被*********列為恐怖組織,進一步導緻了成員的連坐。
一些相關的詞彙組合包括:
1. 連坐制度
2. 家族連坐
3. 連坐牌
連坐的近義詞是“共同承擔責任”,而反義詞是“獨自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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