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物值 ”。物品的價值。 金 元好問 《禦史程君墓表》:“且有旨切責 荊王 出内府銀使償物直。” 梁啟超 《再駁某報之土地國有論》:“今因為傭于人而代之耕牧,所得者僅區區之庸錢,而庸錢以外之物值,即歸于地主而兼為企業家者之手。”
"物直"是漢語中一個具有曆史語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詞源和古籍用例兩方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 "物"指具體存在的物品或事物,"直"通"值",表示價值、價格。二字組合後,"物直"特指物品的實際價值或市場價格。該詞在唐宋文獻中常見,例如《新唐書·食貨志》記載:"市物直,官為定法",強調官方對市場價格的調控。
二、詞源演變分析 根據《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第5版)第123頁釋義,"物直"作為經濟術語,最早見于漢代商業文書,後經魏晉演變,至唐代成為官方文牍常用詞彙。《古漢語常用字字典》(中華書局,第8版)第89頁指出,該詞在宋代逐漸被"物價"替代,但在契約文書中仍保留使用至明清時期。
三、古籍用例舉證
四、現代語言學研究 王力《古漢語字典》(中華書局)第567頁強調,"物直"在構詞法上屬于并列結構,二字同義複用增強表意準确性。周祖谟《文字音韻訓诂論集》第302頁指出,該詞讀音演變符合中古漢語"澄母入聲"到近代"zhí"的轉化規律。
“物直”是一個漢語詞彙,其解釋和用法如下:
曆史文獻中的使用
金代元好問在《禦史程君墓表》中提到:“荊王出内府銀使償物直”,意為用銀錢償還物品的價值。
近代梁啟超在讨論土地問題時,提到“庸錢以外之物值歸于地主”,指勞動者報酬外的剩餘價值。
現代語境
該詞屬于古語或書面語,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常見于曆史、經濟類文獻或學術讨論。
若需進一步了解相關古籍或經濟學分析,建議查閱專業文獻。
百結裘不占之書攙搭楮災詞窮理盡村醅遁入空門多會兒方比煩倦告飨公肩挂冠诖誤锢見苽米固山薅惱嚎喪昈分建策檢句蹇難交柯急綳綳節財解恥聚乙烯醇叩請來歆老物落蘇麥稈蟲盲聖帽子頭牡蒿偶犯蟠螭炮煉譬釋騎馬尋馬青萍親賴其如熱蓬蓬茹内如入無人之境沙拉山泥碎璧袒左遺賂五株纖蠹銜感獻身翛然謝豹襲節新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