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物值 ”。物品的价值。 金 元好问 《御史程君墓表》:“且有旨切责 荆王 出内府银使偿物直。” 梁启超 《再驳某报之土地国有论》:“今因为佣于人而代之耕牧,所得者仅区区之庸钱,而庸钱以外之物值,即归于地主而兼为企业家者之手。”
"物直"是汉语中一个具有历史语义的复合词,其核心含义可从词源和古籍用例两方面解析:
一、基本释义 "物"指具体存在的物品或事物,"直"通"值",表示价值、价格。二字组合后,"物直"特指物品的实际价值或市场价格。该词在唐宋文献中常见,例如《新唐书·食货志》记载:"市物直,官为定法",强调官方对市场价格的调控。
二、词源演变分析 根据《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第5版)第123页释义,"物直"作为经济术语,最早见于汉代商业文书,后经魏晋演变,至唐代成为官方文牍常用词汇。《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中华书局,第8版)第89页指出,该词在宋代逐渐被"物价"替代,但在契约文书中仍保留使用至明清时期。
三、古籍用例举证
四、现代语言学研究 王力《古汉语字典》(中华书局)第567页强调,"物直"在构词法上属于并列结构,二字同义复用增强表意准确性。周祖谟《文字音韵训诂论集》第302页指出,该词读音演变符合中古汉语"澄母入声"到近代"zhí"的转化规律。
“物直”是一个汉语词汇,其解释和用法如下:
历史文献中的使用
金代元好问在《御史程君墓表》中提到:“荆王出内府银使偿物直”,意为用银钱偿还物品的价值。
近代梁启超在讨论土地问题时,提到“庸钱以外之物值归于地主”,指劳动者报酬外的剩余价值。
现代语境
该词属于古语或书面语,现代汉语中较少使用,常见于历史、经济类文献或学术讨论。
若需进一步了解相关古籍或经济学分析,建议查阅专业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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