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casual offence]∶偶然冒犯
(2) [casual offender]∶偶然犯罪者
偶犯是法律術語中用于描述特定犯罪類型的概念,其核心含義及特點如下:
偶犯指因偶然因素實施犯罪行為的人,其犯罪動機通常由外部突發情境引發,而非長期預謀或性格驅使。例如,表現良好者偶然撿到他人財物後拒不歸還構成侵占罪,即屬于典型偶犯。與慣犯不同,偶犯沒有形成犯罪習慣或心理定式。
類型 | 劃分依據 | 特點 |
---|---|---|
初犯 | 犯罪次數 | 首次犯罪,可能包含預謀犯罪 |
慣犯 | 犯罪習性 | 長期反複實施同類犯罪 |
累犯 | 法律後果 | 刑罰執行後再犯罪 |
(數據綜合自)
我國刑法雖未明文規定偶犯,但在司法實踐中通常作為酌定從寬情節,量刑輕于慣犯。例如偶發盜竊與職業盜竊的量刑差異即體現此原則。
注:具體案件仍需結合犯罪情節、社會危害性等綜合判斷,以上為一般性法律適用原則。
《偶犯》是一個中性詞語,主要表示偶爾犯錯誤、失誤的意思。通常用來形容人在某個特定的時間或情境下犯錯,并非常見的行為或态度。
《偶犯》這個詞由兩個漢字組成:偶(部首人,總筆畫是11) 和犯(部首犬,總筆畫是5)。
《偶犯》這個詞是現代漢語詞彙,沒有明确的古代來源。
《偶犯》這個詞在繁體漢字中的寫法是「偶犯」。
由于《偶犯》這個詞是現代漢語詞彙,沒有古代寫法。
1. 他昨天在考試中偶犯了幾個小錯誤。
2. 我明明努力練習了,卻偶犯了同樣的錯誤。
3. 盡管是一位頂尖的專家,但他也會偶犯一些錯誤。
1. 偶然:表示某事或情況的發生并非有意或計劃好。
2. 偶遇:表示偶然相遇、不期而遇的情況。
3. 犯錯:表示犯下錯誤或犯罪的行為。
1. 失誤:表示由于疏忽或錯誤的行動所導緻的錯誤。
2. 失策:表示由于謀劃不當或決策錯誤所導緻的失敗。
3. 差錯:表示由于疏忽或錯誤所引起的差錯。
1. 規避:表示避免或回避出現錯誤或不良情況。
2. 防止:表示采取措施以阻止錯誤發生或不良情況的出現。
3. 預防:表示采取提前的措施以防止錯誤或不良情況的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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