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互相競争。《宋書·順帝紀》:“故三代之末,德刑相擾,世淪物競,道陂人諛,然猶正士比轂,奇才接軫。”《南史·徐勉傳》:“聞汝所買 湖熟 田地,甚為舃鹵,彌復可安,所以如此,非物競故也。” 張素 《次韻答鈍根》:“自得風流忘物競,不求寂滅是居安。”
(2).衆人争向。 晉 孫綽 《支孝龍贊》:“桓桓 孝龍 ,克邁高廣,物競宗歸,人思效仰。”
"物競"是漢語中具有學術色彩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解析:
一、詞源構成 "物"指物質實體或自然萬物,"競"本義為角逐較量,二字組合最早見于《列子·說符》"物競者,物莫不競也"的哲學表述,表達自然界萬物相互競争的本質屬性。
二、近現代語義演變 該詞在19世紀末經由嚴複譯作《天演論》獲得全新内涵,特指達爾文進化論中的"自然選擇"概念。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生物為適應環境而進行的生存競争",此釋義已成為現代漢語的标準解釋。
三、學術應用範疇 在當代學術語境中,該詞主要應用于三個領域:
該詞的使用需注意語境差異,在生物學論文中應保持術語的嚴謹性,在人文社科領域則多作為比喻性表達。北京大學《漢英雙解現代漢語詞典》特别标注其學術用語屬性,建議非專業語境使用"競争""角逐"等通俗表述替代。
“物競”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以下含義:
物品競争(現代常用義)
指商品或産品在市場上的相互競争,強調企業或廠商為争奪市場份額采取策略(如創新、降價等)。這一用法常見于商業或經濟領域,例如:“行業物競激烈,品牌需提升産品差異化。”
互相競争(廣義)
泛指事物之間的角逐或争鬥,例如生物進化、社會競争等。如《宋書·順帝紀》中“世淪物競”即描述社會競争狀态。
衆人争向(古義)
古籍中偶見表示“衆人争相追隨”,如晉代孫綽《支孝龍贊》中“物競宗歸”,但現代已少用。
當“物競”與“天擇”連用時,特指達爾文進化論的核心觀點,即生物通過競争和自然選擇實現優勝劣汰。例如梁啟超在《新中國未來記》中提到“物競天擇的公理”。
若有進一步例句或曆史文獻需求,可參考《宋書》《南史》等古籍,或經濟學、生物學領域的專業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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