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言不緻仕,不辭官。《新唐書·柳公權傳》:“ 大中 十三年,天子元會, 公權 稍耄忘,先羣臣稱賀,占奏忽謬,禦史劾之,奪一季俸,議者恨其不歸事。”
《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等權威辭書均未收錄"不歸事"這一固定詞條。根據漢語構詞法可作拆解分析:"不歸"指無法返回或不可挽回,常見于"不歸路"等表達;"事"指事項、事務。組合使用時,"不歸事"多指具有不可逆後果的事務,常見于文學創作中表達決絕态度,如清代小說《醒世姻緣傳》有"此乃不歸事,須三思而行"的表述。中國社科院語言研究所《古漢語常用字字典》建議此類非固定搭配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不歸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方面解析:
“不歸事”指不辭去官職、不退休。該詞由“不”(否定)、“歸”(歸屬)、“事”(事務)組成,字面可理解為“不将事務歸還”,即不卸任。
源自《新唐書·柳公權傳》記載:唐大中十三年,柳公權因年老健忘,在朝賀時出現失誤,被禦史彈劾罰俸,當時有人批評他“不歸事”(未及時辭官)。
該詞屬于較生僻的古語詞彙,現代漢語中使用頻率較低,常見于曆史文獻或成語典故解析中。如需引用,建議優先參考《新唐書》《漢典》等權威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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