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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過的意思、五過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五過的解釋

(1).古代刑法規定可以寬恕的五種罪過。《書·呂刑》:“兩造具備,師聽五辭。五辭簡孚,正于五刑。五刑不簡,正于五罰。五罰不服,正於五過。” 曾運乾 正讀:“五過,疑於五刑、五罰而為過失者……五辭與罰仍不相應,是罰之疑者也,則質之於五過而宥免之。”

(2).五種過失。 漢 王充 《論衡·感類》:“以 湯 遭旱,自責以五過也。”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五過”在漢語詞典中主要有兩層含義,分别源于古代法律術語和現代引申用法:


一、古代法律術語(核心含義)

指中國古代司法審判中官吏可能犯的五種過失行為,最早見于《尚書·呂刑》。具體包括:

  1. 惟官

    依仗權勢或官官相護而枉法裁判。

  2. 惟反

    利用職權公報私仇或篡改供詞。

  3. 惟内

    因親屬關系而徇私舞弊。

  4. 惟貨

    收受賄賂導緻判決不公。

  5. 惟來

    接受請托或受舊交影響而偏袒一方。

    《尚書·呂刑》規定,凡犯此五過的司法官,與罪犯同罪。

    來源:

    •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第1卷,P. 574)
    •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第2版,P. 1623)

二、現代引申用法

在非法律語境中,“五過”可泛指五種過錯或失誤,但需結合具體領域定義。例如:


使用場景示例

建議結合具體語境選擇釋義,古代法律含義更具權威性。

網絡擴展解釋

“五過”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因領域不同而有所差異,主要分為以下三類:

一、古代刑法中的“五過”(西周時期)

指司法官員在審判中需避免的五種渎職行為,源于《尚書·呂刑》,具體包括:

  1. 惟官:畏懼權勢而徇私枉法。
  2. 惟反:公報私仇或濫用職權。
  3. 惟内:因親屬關系而偏袒。
  4. 惟貨:收受賄賂導緻判決不公。
  5. 惟來(又稱“惟求”):接受請托幹預司法公正。 若官員觸犯這五類行為,需以所涉罪名反坐論處。這一制度體現了古代對司法公正的約束。

二、中醫診療中的“五過”

出自《素問·疏五過論》,指醫生在診治中的五種過失:

  1. 忽視社會地位變遷對情志的影響:如患者因職業、環境變化導緻心理疾病,醫生未追溯病因。
  2. 不了解患者生活背景:包括飲食、情緒等,導緻誤判病情。
  3. 不辨虛實補瀉:盲目施治,使患者精氣耗損、邪氣入侵。
  4. 忽略體質差異:未根據個體差異調整治療方案。
  5. 診斷不細緻:對相似症狀缺乏深入辨析,導緻誤診。

三、中醫針刺療法中的“五過”

《靈樞·五禁》提出“補瀉無過其度”,指針刺時補瀉手法不可過度,否則可能:


“五過”在不同語境下的核心共性為對“度”的規範,既包括司法行為的倫理邊界,也涵蓋醫學診治的謹慎原則。若需進一步了解某一領域的細節,可參考相關古籍或專業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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