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司長是漢語中的複合名詞,由“司”與“長”二字組合而成,其含義需從字源、構詞及現代用法分層解析:
司
本義為“主持、掌管”,《說文解字》釋為“臣司事于外者”,引申為官職機構(如古代“司徒”“司馬”)。現代漢語中,“司”特指政府職能部門(如“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長(zhǎng)
指“領導者、負責人”,《玉篇》注“長,君也”。在行政體系中,專指機構或部門的主管(如“校長”“局長”)。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司長即“行政部門内某司級機構的首席負責人”,屬于中國公務員體系中的正廳級職務。其核心職能包括:
例:外交部條約法律司司長主管國際法務事務。
來源:《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
明确司長為“廳局級正職”,屬高級公務員序列(第十六條)。
來源:全國人大官網《公務員法》全文
國務院組織機構規範
國務院各部委下設“司”,司長由國務院任命,如財政部預算司、衛健委醫政司等。
來源:中央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機構職能”專欄
“司”作為官署名稱始于隋唐(如“尚書省六部二十四司”),明代“司”漸成固定中層機構,“司長”職稱則定型于現代行政體系。
來源:《中國曆代官制大辭典》(北京出版社)
注:因權威詞典與法規文獻無直接網絡版,建議查閱紙質版《現代漢語詞典》或政府官網公文以驗證釋義。
司長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機構中的一種職務,具體解釋如下:
司長是國家部委内設部門的負責人,屬于中央行政機構中的中層領導職務。例如教育部下設的“社會科學研究與思想政治工作司”負責人即稱為司長,負責該司的政策制定、工作規劃及組織實施等。
中央部委中,如教育部、外交部等下設的司(如“國際合作與交流司”),其負責人均稱“司長”。
部分地方機構中“局長”可能與司長級别相同,但“司長”特指中央部委内設部門負責人,而地方對應職務通常稱“廳/局長”。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部門的司長職責或曆史沿革,可參考權威政府文件或機構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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