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職官階。 明 無名氏 《雲間雜志》卷上:“ 紫亭 積功至世襲百戶,願改文階。”
"文階"是古代中國官僚體系中用于區分文官品級的制度稱謂。根據《漢語大詞典》和《中國古代官制大辭典》記載,其核心内涵包含三個層面:
一、制度屬性 作為"九品中正制"的衍生體系,文階制度自隋唐科舉制成熟後逐步完善,至宋代形成"文散官二十九階"的完整序列。該制度通過"階"與"職"分離的方式,既體現官員資曆(如正一品開府儀同三司),又區分實際職務(如尚書、侍郎)。
二、曆史演變 唐代設"文散官"四十三階,金代精簡為四十二階,明代定型為九品十八級。典型如正五品"奉議大夫"(宋)、從六品"儒林郎"(明),這類階官名稱常見于曆代诰命文書。
三、文化象征 文階制度承載着"以文治國"理念,《宋史·職官志》強調其"序品位、寓祿秩"的雙重功能。清代學者趙翼在《陔餘叢考》中特别指出,文階與武階的嚴格分野,體現了"崇文抑武"的治國方略。
“文階”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文階指“文職官階”,即古代官員體系中與文職相關的等級制度,與武職官階(如軍階)相對。例如明代文獻記載的“願改文階”,即某人從武職轉為文職官階。
古代用例
明代《雲間雜志》提到:“紫亭積功至世襲百戶,願改文階。”
意為:紫亭因功勳獲得世襲武職(百戶),但希望轉為文職官階。
詩詞中的引用
如“狀頭謾詫文階峻”,指文官等級的高下差異。
該詞主要用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中,現代漢語已較少使用。若需表達類似概念,可用“文職級别”“行政等級”等替代。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官階制度,可參考、4、5中的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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