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依據法律行事。《管子·君臣上》:“吏嗇夫盡有訾程事律。” 尹知章 注:“訾,限也;程,準也。事律,謂每事據律而行也。”
(2).指 漢 時于 秦 律之外所增有關賦役方面的法律。
“事律”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包含以下兩層含義:
指嚴格按照法律條文或規定處理事務。這一釋義源自《管子·君臣上》中的記載:“吏嗇夫盡有訾程事律”,尹知章對此注釋為“訾,限也;程,準也。事律,謂每事據律而行也”。強調官吏需以法律為準則執行公務。
特指漢朝時期在秦代原有法律基礎上新增的與賦稅、徭役相關的法規。這一補充反映了漢代社會制度的變化,尤其是對經濟管理的細化。
如需進一步了解“律”的廣義解釋(如音律、紀律等),可參考相關詞條。
事律(shì lǜ)是一個合成詞,由“事”和“律”兩個字組成。在這個詞中,“事”指代具體的事件或事情,“律”則表示規律、法則。
“事”字的部首是口(kǒu),它的總筆畫數是8。
“律”字的部首是彳(chì),它的總筆畫數是9。
“事律”一詞源于古代漢語,是由《易經》中的一句話:“不失其所者,乃是事律。”演變而來。在繁體字中,“事”字沒有變化,而“律”字的寫法是 “律”。
在古代,漢字的形式有所變化。從金文到隸書,再到楷書,每個時期的字形都有一定的差異。關于“事律”這個詞,在古代的寫法會有些不同,但整體意思保持一緻。
1. 遵守法律是每個公民的事律責任。
2. 學習的事律是每個人成功的關鍵。
3. 規範行為必須遵循事律原則。
1. 事實 (shì shí):表示客觀存在的現象或情況。
2. 天律 (tiān lǜ):指宇宙間存在的自然規律。
3. 規律 (guī lǜ):表示存在的一貫性和規則性。
1. 法則 (fǎ zé):指事物發展和變化的固定規則。
2. 規則 (guī zé):表示約束行為或事物的準則。
無常 (wú cháng):表示事物變化無常、不可預測的特點。
不法 (bù fǎ):指違反正義、違背法律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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