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职官阶。 明 无名氏 《云间杂志》卷上:“ 紫亭 积功至世袭百户,愿改文阶。”
"文阶"是古代中国官僚体系中用于区分文官品级的制度称谓。根据《汉语大词典》和《中国古代官制大辞典》记载,其核心内涵包含三个层面:
一、制度属性 作为"九品中正制"的衍生体系,文阶制度自隋唐科举制成熟后逐步完善,至宋代形成"文散官二十九阶"的完整序列。该制度通过"阶"与"职"分离的方式,既体现官员资历(如正一品开府仪同三司),又区分实际职务(如尚书、侍郎)。
二、历史演变 唐代设"文散官"四十三阶,金代精简为四十二阶,明代定型为九品十八级。典型如正五品"奉议大夫"(宋)、从六品"儒林郎"(明),这类阶官名称常见于历代诰命文书。
三、文化象征 文阶制度承载着"以文治国"理念,《宋史·职官志》强调其"序品位、寓禄秩"的双重功能。清代学者赵翼在《陔余丛考》中特别指出,文阶与武阶的严格分野,体现了"崇文抑武"的治国方略。
“文阶”是一个汉语词汇,其含义和用法如下:
文阶指“文职官阶”,即古代官员体系中与文职相关的等级制度,与武职官阶(如军阶)相对。例如明代文献记载的“愿改文阶”,即某人从武职转为文职官阶。
古代用例
明代《云间杂志》提到:“紫亭积功至世袭百户,愿改文阶。”
意为:紫亭因功勋获得世袭武职(百户),但希望转为文职官阶。
诗词中的引用
如“状头谩诧文阶峻”,指文官等级的高下差异。
该词主要用于历史文献或古典文学中,现代汉语已较少使用。若需表达类似概念,可用“文职级别”“行政等级”等替代。
如需进一步了解古代官阶制度,可参考、4、5中的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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