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場的意思、圍場的詳細解釋
圍場的解釋
[exclosure;hunting ground] 專供皇帝貴族圍起來打獵的場地
詳細解釋
(1).舊時圍起來專供皇帝、貴族打獵的場地。《宋史·禮志二四》:“ 太祖 建隆 二年,始校獵於近郊,先出禁軍為圍場。” 元 陳以仁 《存孝打虎》第二折:“[ 周德威 雲]元帥,除非是打圍射獵得見。[ 李克用 雲]既是這等,義兒家将,你聽咱,快布圍場出塞沙。”
(2).指圍獵。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十:“凡圍場,上未發矢莫敢縱鏑。”
詞語分解
- 圍的解釋 圍 (圍) é 環繞,四周攔擋起來:圍攻。圍城。突圍。解圍。 圈起來作攔阻或遮擋的東西:圍巾。圍牆。圍裙。 四周:外圍。周圍。 量詞(a.兩手姆指和食指合攏的長度,如“腰大十圍”;b.兩兩臂合攏的長度
- 場的解釋 場 (場) á 平坦的空地,多指農家翻曬糧食及脫粒的地方:場院。 量詞,指一事起迄的經過:下了一場雨。 集,市集:趕場。 場 (場) ǎ 處所,許多人聚集或活動的地方:場子。場地。場所。 量詞,用于
專業解析
圍場(wéi chǎng)在漢語中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結合權威詞典釋義及曆史文化背景解析如下:
一、本義:古代皇家狩獵的專用場地
指古代帝王、貴族為狩獵而圈劃的封閉區域,通常以栅欄或自然屏障圍隔。
特征:
- 人工圈圍:通過木栅、土牆或利用山勢、河流形成封閉空間,防止獵物逃逸。
- 功能明确:專供統治者舉行狩獵活動(古稱“畋獵”),兼具軍事演練與娛樂性質。
- 規模宏大:如清代皇家“木蘭圍場”(今河北承德),占地逾萬平方公裡,設有哨卡與管理機構。
曆史背景:
圍場制度始于周代,《周禮》記載“囿人”掌王室苑囿,漢代上林苑、唐代禁苑均屬此類。清代木蘭圍場最具代表性,康熙至嘉慶帝在此舉行“木蘭秋狝”達百餘次,兼具鞏固邊疆的政治意義 。
二、引申義:現代特定用途的圍合場地
現代漢語中可泛指為特定活動圈定的區域,例如:
- 臨時性圍場:賽事、演出等臨時搭建的封閉場地(如“賽馬圍場”“音樂節圍場”)。
- 生态保護圍場:自然保護區中為動物栖息或植被恢複設立的隔離區(如“野生動物圍場”)。
權威來源參考
-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釋“圍場”為“設圍專供帝王、貴族狩獵的場地”。
-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定義“圍場”為“圍起來專供放牧、飼養動物或狩獵的場地”。
- 《中國曆史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詳述清代木蘭圍場的曆史功能與管理機制。
以上釋義綜合古代文獻記載及現代詞典定義,涵蓋詞義的曆史演變與實際應用場景。
網絡擴展解釋
“圍場”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相關信息可綜合如下:
一、基本釋義
圍場(讀音:wéi chǎng)指古代被圍起來專供帝王、王公貴族進行狩獵的場地。這種場所通常由禁軍或專人管理,并配備獵犬、獵鷹等輔助工具(《宋史·禮志》有明确記載)。
二、延伸含義
- 圍獵活動
該詞也可代指圍獵行為本身,即貴族集體狩獵的過程。
- 地理名稱
現代特指河北省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位于河北省北部,與内蒙古交界,曆史上曾是清代皇家獵苑“木蘭圍場”所在地。
三、曆史背景
- 宋代起源:宋太祖趙匡胤于建隆二年(公元961年)首次在近郊設圍場,成為制度化皇家狩獵活動的開端。
- 清代發展:清代“木蘭圍場”規模宏大,周長逾200裡,兼具軍事演練和外交功能(如《三國演義》中提及的許田圍獵場景)。
四、使用示例
- 古籍記載:“先出禁軍為圍場,五坊以鸷禽細犬從。”(《宋史》)
- 現代地理:“東與河北省圍場縣接壤,南與豐甯、沽源交界。”(例句)
五、補充說明
部分資料中“圍場”被解釋為“人群圍觀活動”(如),但此用法缺乏權威文獻支撐,可能屬于引申或誤用,建議以曆史及地理釋義為主。
别人正在浏覽...
安禅包羅萬象卑庳貝帶表酂賓次并頭紅朝筭詞韻爨僰電話間鈍槌凡今蕃厘反應堆豐容覆局剛剛扞圉葛藟乖闊後類奬砺監眄加膝墜泉解辯戒石積階近戚謹憲疾置領條落葉知秋妙染摸拟磨嘴皮下鋪述前隊搶收怯頭怯腦清現鵲門噬螫甩臉子蜀鹽廋蔽堂客條纓途人違隔韋絝握齱五彪烏樏五利夏候鳥先本纖靡細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