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低下,不高。《左傳·襄公三一年》:“宮室卑庳,無觀臺榭。” 唐 元稹 《上令狐相公詩啟》:“然以為律體卑庳,格力不揚,苟無姿态,則陷流俗。” 宋 無名氏 《李師師外傳》:“帝麾止餘人,獨與 迪 翔步而入。堂戶卑庳。”
卑庳(bēi bì)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形容詞,由“卑”與“庳”兩個同義語素構成,核心含義指低矮、低下,既可描述物體的物理形态,亦可引申形容地位、環境的卑微或簡陋。以下是具體解析:
卑
本義為“低矮”,《說文解字》釋:“卑,賤也,執事也。” 引申指地位低下、品質低劣。
來源:《說文解字注》
庳
本義指“低矮的房屋”,《說文》載:“庳,中伏舍。一曰屋卑。” 後泛指低窪、矮小之物。
來源:《說文解字》
合成詞“卑庳”
二字同義複用,強化“低矮、卑下”之義,屬古代漢語常見的并列式構詞法。
《漢語大詞典》
釋為:“低矮;低窪。”
例證:《左傳·襄公三十一年》:“宮室卑庳,無觀台榭。”
來源:《漢語大詞典》(第二版)
《古代漢語詞典》
标注:“①房屋低矮;②地勢低窪;③(地位)卑微。”
例證:宋代《營造法式》:“階基卑庳,不稱殿宇。”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
《左傳·襄公三十一年》
“宮室卑庳,無觀台榭。”
描述宮室建築低矮簡陋,缺乏高台樓閣。
來源:中華書局點校本《春秋左傳注》
《周禮·地官·大司徒》鄭玄注
“庳,猶卑也。”
直接以“卑”釋“庳”,印證二字同義。
來源:《周禮注疏》
詞彙 | 核心義 | 差異點 |
---|---|---|
卑庳 | 低矮/低下 | 側重物理空間或地位卑微 |
卑劣 | 低下/鄙陋 | 側重品德或行為低賤 |
卑下 | 地位低微 | 僅用于抽象身份 |
現代漢語中,“卑庳”屬文言遺存詞,多見于曆史文獻研究、古建築描述(如“地基卑庳”)或仿古文體,日常口語已罕用。
參考資料原文鍊接(因古籍文獻無直接鍊接,标注權威版本信息):
“卑庳”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由“卑”和“庳”兩個近義字組成,均表示“低矮、低下”的含義。以下是詳細解釋:
卑
庳
如需進一步了解單字演變或古籍用例,可參考《說文解字》《左傳》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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