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接待賓客之所。 宋 代指官廳。《新唐書·禮樂志七》:“冠前一日,衛尉設賓次於 重明門 外道西。” 宋 範公偁 《過庭錄》:“﹝ 曹蒙 ﹞至 大名 見 沖元 ,當廳下轎。 沖元 出,見其倨甚,復入,呼法司曰:‘不知前執政作守監司,得當廳下轎否?’法司具條白之,不許。竚立 曹 甚久,復令白 曹 曰:‘請就賓次,以全國體。’ 曹 失措而退。” 清 俞樾 《茶香室叢鈔·當廳下轎》:“今制,敵體之客,大堂降輿;降等之客,就官廳候見,正與 宋 制同。 宋 時所謂賓次,即今時所謂官廳也。”
(2).語法術語。指賓語、介賓結構在句中所處的位置。 清 馬建忠 《馬氏文通·正名》:“凡名、代諸字為止詞者,其所處位,曰賓次。” 清 馬建忠 《馬氏文通·正名》:“凡名、代諸字為介字所司者,曰司詞。司詞之次,亦為賓次。”
"賓次"是漢語詞彙中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主要包含以下三個層面的解釋:
一、禮儀位序概念 在古代禮制中特指賓客的位次安排。《禮記·禮運》載:"賓主象天地,尊卑法陰陽",其位序遵循"東階主位,西階賓次"的方位規則,體現了周代"三禮"制度中對空間方位的等級化運用。
二、語法學術語 在傳統語文學中指代名詞在句中的非主體地位。清代《馬氏文通》将其定義為:"凡名代諸字為句讀之止詞,或為司詞者,則賓次",即現代語法學中的賓語成分。這種用法常見于《春秋公羊傳注疏》等古籍的句式分析。
三、佛教儀軌術語 《大般涅槃經疏》記載:"施主設齋,僧衆分賓次而坐",特指寺院法會中僧俗信衆的座次排列規範。該義項在唐代佛教文獻中尤為常見,體現宗教活動中的秩序要求。
主要參考文獻:
“賓次”是一個具有雙重含義的詞語,具體解釋如下:
指代官方或禮儀場合中用于接待賓客的場所,常見于宋代文獻。例如:
指句子中賓語或介賓結構所處的位置,屬于傳統漢語語法概念:
需注意“賓次”與“次品”“次氯酸”等現代詞彙無關,後者屬于其他語義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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