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時對唐詩的分期,有初﹑盛﹑中﹑晩四期,大和(公元827年)以後為晩唐。也有僅分初﹑盛﹑晩三期的,以元和(公元806年)以後為晩唐。
晩唐(亦作“晚唐”)是中國曆史分期中唐代的最後一個階段,其含義可從曆史、文學、社會三個維度理解:
指唐朝由衰轉亡的末期,時間跨度約為公元836年至907年。此時期以“甘露之變”(835年)後宦官專權、藩鎮割據加劇為标志,至朱溫篡唐建立後梁結束。政治腐敗與民變頻發(如黃巢起義)是其主要特征。
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年),“晚唐”詞條。
在文學語境中,“晚唐”特指公元9世紀中葉至唐亡的詩歌創作時期,代表詩人包括:
此階段詩歌風格趨于含蓄隱晦、感傷頹靡,與盛唐的雄渾、中唐的寫實形成對比。
來源:《中國文學史》(袁行霈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三卷第七章。
晚唐社會呈現矛盾激化與文化轉型的雙重性:
來源:《唐代文化史研究》(傅璇琮著,北京大學出版社,1992年),第五章第三節。
學界對晚唐起始時間尚有分歧:
來源:《劍橋中國隋唐史》(崔瑞德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年),第十一章。
“晩唐”既是曆史斷代概念,也是文學風格符號,承載着帝國衰亡的悲情與藝術精緻的巅峰雙重意象。其定義需結合具體語境,但核心始終指向唐代最後七十年的政治崩解與文化蛻變。
“晩唐”一詞主要有兩層含義,既指唐詩分期的文學概念,也涉及曆史時期的劃分:
四期分法
将唐詩分為初唐、盛唐、中唐、晩唐四期,晩唐通常指唐文宗大和年間(公元827年)至唐朝滅亡(907年)。
三期分法
部分學者僅分初唐、盛唐、晩唐三期,晩唐則從唐憲宗元和年間(806年)開始。
曆史學中的“晩唐”一般指唐朝末期,具體有兩種界定:
政治動蕩
藩鎮割據、宦官專權、農民起義(如黃巢起義)頻發,中央集權名存實亡。
經濟與文化
文學風格
晩唐詩風趨于纖巧秾麗,與盛唐的雄渾開闊形成對比。
需注意“晩唐”的文學分期與曆史分期不完全重合。文學分期更側重詩歌風格的演變,而曆史分期強調政治社會變遷。若需進一步了解具體事件(如永貞革新、唐诏之戰),可參考相關曆史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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