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名。掌管市場的治教政刑、量度禁令等。《周禮·地官·序官》:“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鄭玄 注:“司市,市官之長。” 孫诒讓 正義:“司市者以下至泉府十官,并掌國市政令、刑禁、貨賄之事。”《漢書·食貨志下》:“諸司市常以四時中月實定所掌,為物上、中、下之賈(價),各自用為市平。”參閱《周禮·地官·司市》。
根據搜索結果顯示,“司市”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官職名稱,其職能與市場管理密切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司市”是古代負責市場管理的官員,最早見于《周禮》記載,屬于地官系統的下大夫職位。其核心職責包括維護市場秩序、制定交易規則、監管度量衡标準等。
《周禮·地官》明确記載司市為“市官之長”,鄭玄注解其地位,孫诒讓《周禮正義》進一步說明其管理範圍涵蓋貨賄、刑禁等事務。
注:以上内容綜合了《周禮》《漢書》等典籍及權威詞典解釋,如需了解更詳細史料或不同朝代的職能變化,可參考、5、6等來源。
《司市》是一個漢字詞,由兩個部分組成:“司”和“市”。
“司”是從“古”字旁,表示“官職”的意義。它有三個筆畫。
“市”是一個獨立的部首,表示“集市”的意思。它由五個筆畫構成。
《司市》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社會組織形式。古時候,官府會設立市場,由官員管理和監督市場的經營活動。因此,“司市”指的是負責管理和監管市場的官員。在繁體字中,該詞的寫法和簡體字一樣。
在古時候,漢字書寫的形式有所不同,而“司市”一詞的寫法也有所變化。古代的寫法為“煮市”,其中的“煮”為古代的變體,與現代的“司”字相似。
1. 他被任命為該地的司市官,負責統籌市場的運營。
2. 通過司市的監管,市場的秩序保持得相當井然有序。
組詞:司法、市集、市場等。
近義詞:監管、管理、執法。
反義詞:自由市場、非法貿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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