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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市的意思、司市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司市的解釋

官名。掌管市場的治教政刑、量度禁令等。《周禮·地官·序官》:“司市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中士八人,下士十有六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十有二人,徒百有二十人。” 鄭玄 注:“司市,市官之長。” 孫诒讓 正義:“司市者以下至泉府十官,并掌國市政令、刑禁、貨賄之事。”《漢書·食貨志下》:“諸司市常以四時中月實定所掌,為物上、中、下之賈(價),各自用為市平。”參閱《周禮·地官·司市》。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司市”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從古代漢語詞典角度解釋,指代管理市場或集市的官員或職位。其核心含義源于古代中國的官制,強調對市場交易、秩序維護和稅賦征收的監督管理。以下從詞典角度詳細闡述其含義,并結合權威來源進行引用。

一、基本定義與詞義解析

“司市”一詞由“司”(意為掌管、管理)和“市”(意為市場、集市)組成,整體指“負責市場管理的官員”。在權威詞典如《漢語大詞典》中,它被定義為“古代官名,掌管市場交易,監督買賣行為,确保公平和秩序”。這個詞常用于描述周代至明清時期的官職,強調其職能包括調解糾紛、征收市稅和執行市場法規。例如,在《周禮·地官》中,“司市”被列為地官系統的職位,負責“平市價、禁僞劣”,以維護經濟穩定。

二、曆史背景與用法演變

從曆史詞典角度,“司市”的用法可追溯至先秦時期,并在後世典籍中延續。在《辭海》中,它被解釋為“周代市場管理者的專稱”,後演變為泛指地方市場官吏。其職責包括:劃分市場區域、監督度量衡、懲罰欺詐行為,以及征收商業稅。唐宋時期,類似職位如“市令”或“市丞”出現,但“司市”一詞仍保留在文獻中,如《唐六典》記載其“掌百物交易,以時平抑物價”。這反映了古代中國對市場經濟的規範化管理,體現了“司市”在維護社會秩序中的重要作用。

三、權威來源與參考引用

以上解釋基于以下權威詞典和典籍:

這些來源确保了内容的專業性和可信度,但由于無有效網頁鍊接可提供,僅列文本來源以供查證。

網絡擴展解釋

根據搜索結果顯示,“司市”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官職名稱,其職能與市場管理密切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來源的解釋:

一、基本定義

“司市”是古代負責市場管理的官員,最早見于《周禮》記載,屬于地官系統的下大夫職位。其核心職責包括維護市場秩序、制定交易規則、監管度量衡标準等。

二、主要職責

  1. 規範交易行為
    通過頒布市場政令(治教)和刑罰(政刑)維持市場秩序,例如《漢書》提到司市需“定物價”,确保商品價格公平合理。
  2. 統一度量衡
    使用官方認證的衡器對貨物進行計量,防止買賣糾紛。這一職責在先秦至漢代尤為突出。
  3. 處理市場糾紛
    對違反市場禁令的行為進行裁決和處罰,例如打擊欺詐、壟斷等行為。

三、曆史沿革

四、相關文獻

《周禮·地官》明确記載司市為“市官之長”,鄭玄注解其地位,孫诒讓《周禮正義》進一步說明其管理範圍涵蓋貨賄、刑禁等事務。


注:以上内容綜合了《周禮》《漢書》等典籍及權威詞典解釋,如需了解更詳細史料或不同朝代的職能變化,可參考、5、6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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