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清 科舉制度,府、州、縣學生員,按規定次序選升為貢生,謂之挨貢。 明 沉德符 《野獲編·吏部二·都給事升轉》:“六科都給事陞轉,惟吏科多陞京堂,餘則一内一外,如庠士之挨貢,不敢攛越。”《儒林外史》第九回:“這也可笑的緊,廪生挨貢,也是衣冠中人物,今不過侵用鹽商這幾兩銀子,就要将他褫革追比,是何道理!”
挨貢是明清時期科舉制度中的特定稱謂,指在鄉試(省級科舉考試)中落榜,但成績達到一定标準的秀才(生員),按順序等待補授官職或進入國子監深造的機會。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以下兩點:
制度性候補資格
在明清科舉體系中,秀才需通過鄉試成為舉人方有做官資格。若鄉試落榜但成績尚可,官府會依據科考名次排序,将部分秀才列入候補名單,稱為“挨貢”。他們需按年份或名額順序等待遞補為“歲貢生”或“恩貢生”,進入國子監學習,或經選拔獲授低級官職(如地方教谕)。這體現了科舉制度中“按序候補”的核心特征 。
引申的被動處境
因“挨”字本身帶有“勉強承受”“拖延等待”的意味,“挨貢”一詞在民間語境中常隱含被動、無奈、需長期候缺的引申義。它反映了底層知識分子在晉升渠道有限的情況下,依賴制度安排緩慢進階的現實狀态,帶有一定的消極色彩 。
簡言之,“挨貢”既是明清科舉制度中落第秀才依序候補的專有名詞,也暗含了知識分子在官僚體系内需漫長等待機遇的生存狀态。
參考資料來源:
“挨貢”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曆史背景和文獻資料綜合理解:
根據、、、等來源,“挨貢”是明清時期科舉制度中的術語,指府、州、縣學的生員(秀才)按資曆和規定次序被選拔為貢生的過程。具體特點包括:
提到該詞源自古代貢賦制度,指“接受貢品的行為”,後引申為“被人依賴”。但此解釋未在其他權威文獻中廣泛印證,可能為詞義的擴展或誤用。
建議需要深入考證時,可參考《明史·選舉志》或《儒林外史》等文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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