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京都以外的州郡。《陳書·高祖紀上》:“内難初靜,諸侯出關,外郡傳烽, 鮮卑 犯塞。” 宋 陸遊 《老學庵筆記》卷七:“前代,夜五更至黎明而終,本朝外廷及外郡悉用此制,惟禁中未明前十刻更終,謂之待旦。”《宋史·食貨志上三》:“ 王珪 奏曰:‘外郡用錢四十可緻鬥米於京師,今京師乏錢,反用錢百坐倉糴鬥米,此極非計。’”
外郡是漢語曆史詞彙,指京都或中心區域以外的郡級行政區劃,具有明确的地理和政治内涵。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地理與行政概念
“外郡”泛指國都或京畿地區之外的郡縣。古代中國實行郡縣制,“郡”為一級行政區(如秦代郡轄縣),故“外郡”特指遠離政治中心的邊遠郡所。例如《漢書·元帝紀》載官吏調任時“或從京師至外郡”,即體現京城與地方郡縣的對應關系。
詞源與結構
該詞屬偏正結構:“外”表方位(外部),與“内”(中央)相對;“郡”為行政單位名稱。二者結合凸顯以都城為核心的空間層級劃分,類似概念如“外縣”“外州”。
曆史語境中的功能
在奏疏、史書中,“外郡”常與“京官”“畿輔”對舉,反映中央與地方治理體系。如明代官員提及地方事務時稱“外郡錢糧”,指代非京師直轄區域的財政事務。
現代使用提示
隨着行政區劃變革,“郡”制已廢止,該詞主要用于曆史文獻解讀或仿古表述,現代漢語中需依語境譯為“地方州縣”“非首都地區”等。
參考來源
“外郡”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京都以外的州郡,主要用于古代行政區劃的語境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外郡由“外”(外部)和“郡”(古代行政單位)組成,字面指京都或中央政權直接管轄範圍之外的州郡。例如《陳書·高祖紀上》記載:“外郡傳烽,鮮卑犯塞”,即描述邊疆州郡的軍事動态。
曆史背景與用法
延伸含義
該詞偶爾被引申為“與本地不同的人或事物”,但此用法較少見,主要仍用于地理或行政範疇。
外郡是古代對京都外圍州郡的統稱,常見于史書與文獻,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指代範圍。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陳書》《宋史》等原始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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