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代稱王都郊外的地方。《書·武成》:“邦甸侯衛,駿奔走,執豆籩。” 孔 傳:“邦國甸侯衛服諸侯皆大奔走於廟執事。”
(2).泛指京城管轄的地區。 南朝 宋 謝莊 《為八座江夏王請封禅表》:“異采騰於軫墟,紫煙藹於邦甸。” 元 柯丹丘 《荊钗記·堂試》:“簡命分專邦甸,報國存心文獻。” 清 顧炎武 《北嶽廟》詩:“赫赫我 皇明 ,區分入邦甸。” 王蘧常 彙注:“《明史》志《地理》一: 陽曲縣 為京師所統一百一十六縣之一,故曰‘區分入邦甸’也。”
“邦甸”是古代漢語詞彙,主要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王都郊外
指古代都城周邊的區域,如《尚書·武成》記載:“邦甸侯衛,駿奔走,執豆籩”,描述諸侯在都城郊外參與祭祀的情景。
京城轄區
泛指由中央直接管轄的京畿地區,如南朝謝莊《為八座江夏王請封禅表》中“紫煙藹於邦甸”,形容京都範圍内的祥瑞景象。
詞源構成
“邦”指國家或都城,“甸”古義為郊外土地,組合後強調都城與周邊行政關系。
曆史用例
元代《荊钗記》提到“簡命分專邦甸”,體現該詞在官職描述中的使用;清代顧炎武詩句“區分入邦甸”則指行政區劃歸屬京畿。
高權威來源(如、6)明确其核心含義為都城周邊及直轄區域,低權威網頁中“國家疆域”的解讀可能與實際古籍用法存在偏差,建議以經典文獻為準。
「邦甸」一詞在漢語中代表着特定的含義。它可以指代“國家”或“疆域”,常用來形容一個地理範圍、領土或國度。此外,它也可以用來指代一個地區或國家的行政區劃。
段落二:部首和筆畫「邦甸」這個詞的部首是「阜」,意味着這個詞與山峰或土地有關。它的筆畫數目是9畫。
段落三:來源和繁體「邦甸」一詞源于古漢語,是由「邦」和「甸」兩個字組成的。在繁體字中,「邦甸」的寫法保持不變,與簡體字相同。
段落四:古代漢字寫法在古代漢字寫法中,「邦甸」的形狀可能會有所不同。然而,它的基本結構和意義仍然保持不變。
段落五:例句以下是一些使用「邦甸」的例句:
1. 他的雄心壯志是建立一個繁榮的邦甸。
2. 這個小國家的邦甸遍布山脈和海岸。
段落六: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 組詞:邦國、甸區、國邦
- 近義詞:國家、國土、版圖
- 反義詞:邊疆、境外、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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