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謂社稷之神。《管子·侈靡》:“夫事左中國之人,觀危國過君而弋其能者,豈不幾於危社主哉!”《史記·封禅書》:“於 杜 亳 有三社主之祠、 壽星祠 。”《史記·封禅書》:“ 秦 巫,祠社主、 巫保 、 族纍 之屬; 荊 巫,祠 堂下 、 巫先 、 司命 、 施糜 之屬。” 司馬貞 索隱:“社主,即上文三社主也。”
(2).古謂土地神的神主。 清 王鳴盛 《蛾術編·說制七·社主》:“《淮南·齊俗訓》雲:‘ 有虞氏 社用土, 夏後氏 社用松, 殷 人社用石, 周 人社用栗’,《五經異義》雲‘《論語》“ 夏後氏 以松, 殷 人以柏, 周 人以栗”,謂社主也。’”按,《淮南子·齊俗訓》“ 殷 人之禮其社用石” 高誘 注:“以石為社主也。”
社主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主要有以下兩層含義,均與古代社會組織及職責相關:
指掌管國家社稷祭祀的君主或最高統治者。古代“社”為土地神,“稷”為五谷之神,二者合稱象征國家政權。《漢語大詞典》引《禮記·祭法》載:“王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為立社,曰王社。”此處“社主”即指代君王,體現其作為國家祭祀核心的地位。
指民間組織(如詩社、文社、宗教團體等)的發起人或領袖。例如清代文人結社常推舉德高望重者為“社主”,負責主持社内事務、組織活動。明代《西湖二集》提及“詩社之主”即此類角色。
參考資料:
“社主”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社稷之神
指古代祭祀的社神(土地神)和稷神(谷神)的合稱,象征國家政權。例如《管子·侈靡》中提到“危社主”,即指危及國家根基。
土地神的神主
指代表土地神的牌位或象征物。據《淮南子》等文獻記載,不同朝代對“社主”的材質有不同規定,如夏代用松木、商代用石、周代用栗木。
古代典籍
《史記·封禅書》提到“社主之祠”,說明其與祭祀活動密切相關;《五經異義》則進一步解釋了不同朝代社主的材質差異。
現代延伸
現代語境中,“社主”偶見于機構名稱(如“南陽日報社主辦”),但此用法與古代含義無關,僅表示主辦單位。
日語中“社主”(しゃしゅ)指公司或報社的業主(如“新聞社の社主”),與中文古義不同。需注意語境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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