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謂社稷之神。《管子·侈靡》:“夫事左中國之人,觀危國過君而弋其能者,豈不幾於危社主哉!”《史記·封禅書》:“於 杜 亳 有三社主之祠、 壽星祠 。”《史記·封禅書》:“ 秦 巫,祠社主、 巫保 、 族纍 之屬; 荊 巫,祠 堂下 、 巫先 、 司命 、 施糜 之屬。” 司馬貞 索隱:“社主,即上文三社主也。”
(2).古謂土地神的神主。 清 王鳴盛 《蛾術編·說制七·社主》:“《淮南·齊俗訓》雲:‘ 有虞氏 社用土, 夏後氏 社用松, 殷 人社用石, 周 人社用栗’,《五經異義》雲‘《論語》“ 夏後氏 以松, 殷 人以柏, 周 人以栗”,謂社主也。’”按,《淮南子·齊俗訓》“ 殷 人之禮其社用石” 高誘 注:“以石為社主也。”
“社主”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主要分為以下兩類:
社稷之神
指古代祭祀的社神(土地神)和稷神(谷神)的合稱,象征國家政權。例如《管子·侈靡》中提到“危社主”,即指危及國家根基。
土地神的神主
指代表土地神的牌位或象征物。據《淮南子》等文獻記載,不同朝代對“社主”的材質有不同規定,如夏代用松木、商代用石、周代用栗木。
古代典籍
《史記·封禅書》提到“社主之祠”,說明其與祭祀活動密切相關;《五經異義》則進一步解釋了不同朝代社主的材質差異。
現代延伸
現代語境中,“社主”偶見于機構名稱(如“南陽日報社主辦”),但此用法與古代含義無關,僅表示主辦單位。
日語中“社主”(しゃしゅ)指公司或報社的業主(如“新聞社の社主”),與中文古義不同。需注意語境差異。
社主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某個社團或組織的負責人或主要領導。社主通常具有管理和決策權力,負責組織内部事務的運轉。
社主的部首是示字邊,拆分成“罒”+“主”。其中,“罒”是上面有三橫的字旁,而“主”是單獨的字形。
社主的總筆畫數為11畫。
社主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當時社會中出現了許多行會、組織和寺廟等,這些組織都需要有人來管理和領導。因此,社主這個詞出現了,用來稱呼這些組織的負責人。
社主的繁體字為「社主」。
在古代,社主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但基本上保持了「社主」的形态。由于篇幅有限,無法一一列舉出全部的古代寫法。
1. 社主的責任是确保組織的正常運營。
2. 他一直以來都表現出作為社主的聰明和能力。
3. 選舉新的社主需要組織成員的共同決策。
1. 社主團:指由社主領導的一個團體。
2. 代理社主:指在社主暫時離職時擔任社主職責的人。
3. 前任社主:指之前擔任過社主職務的人。
1. 團長:與社主類似,也是指某個團體的負責人。
2. 領導:泛指負責指導和管理的人,并不局限于組織負責人。
成員:與社主的概念相對,指的是組織内部的一員或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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