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谓社稷之神。《管子·侈靡》:“夫事左中国之人,观危国过君而弋其能者,岂不几於危社主哉!”《史记·封禅书》:“於 杜 亳 有三社主之祠、 寿星祠 。”《史记·封禅书》:“ 秦 巫,祠社主、 巫保 、 族纍 之属; 荆 巫,祠 堂下 、 巫先 、 司命 、 施糜 之属。” 司马贞 索隐:“社主,即上文三社主也。”
(2).古谓土地神的神主。 清 王鸣盛 《蛾术编·说制七·社主》:“《淮南·齐俗训》云:‘ 有虞氏 社用土, 夏后氏 社用松, 殷 人社用石, 周 人社用栗’,《五经异义》云‘《论语》“ 夏后氏 以松, 殷 人以柏, 周 人以栗”,谓社主也。’”按,《淮南子·齐俗训》“ 殷 人之礼其社用石” 高诱 注:“以石为社主也。”
社主在汉语词典中的释义主要有以下两层含义,均与古代社会组织及职责相关:
指掌管国家社稷祭祀的君主或最高统治者。古代“社”为土地神,“稷”为五谷之神,二者合称象征国家政权。《汉语大词典》引《礼记·祭法》载:“王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为立社,曰王社。”此处“社主”即指代君王,体现其作为国家祭祀核心的地位。
指民间组织(如诗社、文社、宗教团体等)的发起人或领袖。例如清代文人结社常推举德高望重者为“社主”,负责主持社内事务、组织活动。明代《西湖二集》提及“诗社之主”即此类角色。
参考资料:
“社主”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社稷之神
指古代祭祀的社神(土地神)和稷神(谷神)的合称,象征国家政权。例如《管子·侈靡》中提到“危社主”,即指危及国家根基。
土地神的神主
指代表土地神的牌位或象征物。据《淮南子》等文献记载,不同朝代对“社主”的材质有不同规定,如夏代用松木、商代用石、周代用栗木。
古代典籍
《史记·封禅书》提到“社主之祠”,说明其与祭祀活动密切相关;《五经异义》则进一步解释了不同朝代社主的材质差异。
现代延伸
现代语境中,“社主”偶见于机构名称(如“南阳日报社主办”),但此用法与古代含义无关,仅表示主办单位。
日语中“社主”(しゃしゅ)指公司或报社的业主(如“新聞社の社主”),与中文古义不同。需注意语境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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