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古谓社稷之神。《管子·侈靡》:“夫事左中国之人,观危国过君而弋其能者,岂不几於危社主哉!”《史记·封禅书》:“於 杜 亳 有三社主之祠、 寿星祠 。”《史记·封禅书》:“ 秦 巫,祠社主、 巫保 、 族纍 之属; 荆 巫,祠 堂下 、 巫先 、 司命 、 施糜 之属。” 司马贞 索隐:“社主,即上文三社主也。”
(2).古谓土地神的神主。 清 王鸣盛 《蛾术编·说制七·社主》:“《淮南·齐俗训》云:‘ 有虞氏 社用土, 夏后氏 社用松, 殷 人社用石, 周 人社用栗’,《五经异义》云‘《论语》“ 夏后氏 以松, 殷 人以柏, 周 人以栗”,谓社主也。’”按,《淮南子·齐俗训》“ 殷 人之礼其社用石” 高诱 注:“以石为社主也。”
“社主”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其含义主要分为以下两类:
社稷之神
指古代祭祀的社神(土地神)和稷神(谷神)的合称,象征国家政权。例如《管子·侈靡》中提到“危社主”,即指危及国家根基。
土地神的神主
指代表土地神的牌位或象征物。据《淮南子》等文献记载,不同朝代对“社主”的材质有不同规定,如夏代用松木、商代用石、周代用栗木。
古代典籍
《史记·封禅书》提到“社主之祠”,说明其与祭祀活动密切相关;《五经异义》则进一步解释了不同朝代社主的材质差异。
现代延伸
现代语境中,“社主”偶见于机构名称(如“南阳日报社主办”),但此用法与古代含义无关,仅表示主办单位。
日语中“社主”(しゃしゅ)指公司或报社的业主(如“新聞社の社主”),与中文古义不同。需注意语境差异。
社主是一个汉字词语,意思是某个社团或组织的负责人或主要领导。社主通常具有管理和决策权力,负责组织内部事务的运转。
社主的部首是示字边,拆分成“罒”+“主”。其中,“罒”是上面有三横的字旁,而“主”是单独的字形。
社主的总笔画数为11画。
社主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当时社会中出现了许多行会、组织和寺庙等,这些组织都需要有人来管理和领导。因此,社主这个词出现了,用来称呼这些组织的负责人。
社主的繁体字为「社主」。
在古代,社主的写法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基本上保持了「社主」的形态。由于篇幅有限,无法一一列举出全部的古代写法。
1. 社主的责任是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营。
2. 他一直以来都表现出作为社主的聪明和能力。
3. 选举新的社主需要组织成员的共同决策。
1. 社主团:指由社主领导的一个团体。
2. 代理社主:指在社主暂时离职时担任社主职责的人。
3. 前任社主:指之前担任过社主职务的人。
1. 团长:与社主类似,也是指某个团体的负责人。
2. 领导:泛指负责指导和管理的人,并不局限于组织负责人。
成员:与社主的概念相对,指的是组织内部的一员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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