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代理官職。 南朝 梁 周興嗣 《千字文》:“學優登仕,攝職從政。”《資治通鑒·後唐莊宗同光三年》:“且 汴州 關東 衝要,地富人繁,臣既不至治所,徒令他人攝職,何異空城!”
“攝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略有差異,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解釋:
古籍引用
該詞最早見于《千字文》中的“學優登仕,攝職從政”,意為通過學問優異而進入仕途,代理官職參與政事。此外,《資治通鑒》中也有“徒令他人攝職”的表述,強調代理官職的臨時性。
使用場景
若需更深入的曆史用例或具體出處,可參考《千字文》《資治通鑒》等古籍原文。
《攝職》是一個漢字詞語,具有“掌握、執掌”的意思。詞義解釋為:掌握職務,負責管理和指導工作或事務。
《攝職》的部首是“手”,由“扌”構成;它的總筆畫數為15。
《攝職》源自《說文解字》一書,是先秦時期的文獻。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為「攝職」。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尤其是篆刻和隸書時期,〔攝〕常寫作「攝」,〔職〕常寫作「職」。
1. 他負責攝職公司的日常經營事務。
2. 公司任命他為攝職人員,負責領導團隊。
攝職人員、攝職管理、攝職團隊、攝職能力、攝職能者
負責、主掌、主管、職能
居民、從屬、職員、受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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