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妬害”。嫉妒。《後漢書·皇後紀下·獻帝伏皇後》:“陰懷妒害,苞藏禍心。” 唐 杜甫 《園官送菜》詩序:“傷小人妬害君子。”
妒害,漢語複合詞,由“妒”與“害”兩個語素構成,指因嫉妒而加害他人的行為或心理狀态。以下是詳細釋義:
核心詞義解析
“妒”本義為忌恨他人長處或優勢,《說文解字》釋為“害色也”,指因他人美好而生惡意;“害”指損害、加害。二者結合後,詞義強調因嫉妒産生的實質性傷害行為。
文獻用例溯源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如明代《醒世恒言》中“妒害忠良,欺君誤國”,描述因私妒而陷害正直之士的行為,體現其貶義色彩及社會危害性。
現代用法與語境
當代語境中,“妒害”多用于書面語,描述職場、人際交往中因嫉妒心理引發的排擠、诽謗等行為,例如:“團隊内部妒害頻發,導緻合作效率下降。”。
近義詞對比
權威辭書參考
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未單列“妒害”詞條,但依據構詞法及“妒”“害”分項釋義可推導其複合詞義,建議使用時結合具體語境補充說明。
“妒害”并非現代漢語中的常用詞彙,但根據字面含義可拆解分析:
“妒”
指嫉妒、忌恨,通常因他人擁有優勢(如才華、地位、財富等)而産生負面情緒,如“妒忌”“嫉妒成性”。
“害”
意為損害、傷害,既指物理傷害(如“被害”),也指心理或精神上的侵害(如“陷害”“迫害”)。
組合釋義
“妒害”可理解為因嫉妒而加害他人,即因内心妒忌情緒驅動,采取言語貶低、行為排擠甚至直接傷害等手段損害對方。類似概念在古籍或成語中偶有體現,如《離騷》中“衆女嫉餘之蛾眉兮”暗含因妒生害的隱喻。
使用建議
該詞在現代語境中極少單獨使用,若需表達類似含義,更常見的表述為“因妒生恨”“嫉妒陷害”等。若您是在特定文本(如古文、方言)中遇到此詞,建議結合上下文進一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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