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妖術,不正的法術。 唐 劉餗 《隋唐嘉話》卷中:“ 貞觀 中,西域獻胡僧,咒術能死生人。 太宗 令於飛騎中揀壯勇者試之,如言而死,如言而蘇。帝以告太常卿 傅奕 。 奕 曰:‘此邪法也。’” 清 俞蛟 《夢廠雜著·臨清寇略》:“﹝ 王倫 ﹞又詭稱遇異人授符籙,能召鬼神諸邪法,以惑愚民。”
邪法在漢語中主要指與正統宗教或道德體系相悖的非正當法術或手段。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的定義,邪法指"通過非正當手段施行法術,多帶有迷惑、欺詐性質"(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該詞由"邪"(不正)與"法"(方法)構成,最早可追溯至宋代《太平廣記》中"妖人持邪法惑衆"的記載。
在宗教研究領域,《中國民間信仰辭典》将其界定為"利用超自然力量達成私欲的非法術體系,常與巫蠱、降頭等民間秘術相關聯"(來源:上海辭書出版社《中國民間信仰辭典》)。這類行為在中國傳統法律體系中長期被禁止,如《大明律》明确規定"造畜蠱毒、厭魅者斬"的條文。
現代語言應用中,該詞衍生出比喻義,指代任何違反公序良俗的手段。漢典網(www.zdic.net)的釋義包含本義和引申義兩個維度,強調其"違背正道"的核心特征。需要說明的是,對于涉及宗教術語的解讀,建議參考《宗教學大辭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等專業工具書。
“邪法”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邪惡的法術或非正當手段,通常與妖術、欺騙等負面行為相關聯。以下是詳細解釋:
“邪法”主要指通過非正當途徑實施的妖術或手段,具有強烈的負面色彩。其定義在曆史文獻與文學作品中較為統一,現代引申義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陛階播客操總償命沉湎,沉湎于捶撲出仕刺口攢簇點子底腳獨嘯肪脂廢料負老攜幼腐散蓋面改容各處更興橫眸荒煙獲得性免疫绛跗膠鬲之困井華水金經藍衫旒纩龍盞隴嵸鸾鳳分飛艣艩蠻珍海錯撓辭排洩佩玖霹靂琴曝射清簡雀羅門若菌撒嬌撒癡擅行不顧生甲神完誓泉之譏叔待殊恩水鄉庶言談辨天籙田中女無理烏面鹄形象飾狎信洩洩悠悠卸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