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執掌。 唐 劉肅 《大唐新語·極谏》:“ 高宗 将下詔遜位于 則天 ,攝知國政。”
“攝知”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詞義:指執掌、掌握,多用于描述代理或管理國家政務的語境。
拼音:shè zhī(注音:ㄕㄜˋ ㄓ)
來源:出自唐代劉肅《大唐新語·極谏》中的記載:“高宗将下诏遜位于則天,攝知國政。”
曆史語境:
在唐代文獻中,“攝知”特指代理君主管理國家。例如,唐高宗讓武則天“攝知國政”,即由她暫時執掌政權。
構詞解析:
現代引申:
部分資料(如)将其擴展為“掌握知識”,但此用法較少見,且缺乏權威文獻支持,可能為現代引申義。
“攝知”主要用于曆史文獻,表示代理或掌握權力,核心依據為唐代用例。現代引申的“掌握知識”需謹慎使用,建議優先采用傳統釋義。
《攝知》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表示通過觀察、學習等方式獲得知識、了解事物的意思,可理解為“獲取知識”或“領悟事理”。
《攝知》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手部部首“扌”和知部部首“矢”,其中手部部首表示與手的動作有關,知部部首表示與知識、認識有關。
根據中華字海的統計,《攝知》一詞總共由14個筆畫組成。
《攝知》這個詞最早見于《周易》一書中的注疏,屬于古代的文言詞彙。在繁體字中,攝知的寫法為「攝知」。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攝知是以簡化的形式出現,常用的寫法為「攝」和「知」。
1. 我們要通過學習,攝知更多的知識。
2. 他通過觀察和實踐,攝知到了解決問題的方法。
1. 攝取:獲取、吸收。
2. 知識:了解、學問。
3. 攝影:用攝像設備記錄圖像、影像。
領悟、了解、獲知、獲悉。
忽視、不知、無知、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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