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gitimate] 合法嫡生,具有完全的子女權利和義務
婚生子
婚生,漢語詞彙,指子女因合法婚姻關系而出生,具有明确的社會和法律屬性。以下從不同角度解析其内涵:
一、詞典釋義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定義“婚生”為“在合法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生的(子女)”,強調婚姻合法性是核心認定标準。該定義排除了非婚生育情形,體現傳統宗法制度對生育行為的規範要求。
二、法律界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2條、1071條,婚生子女享有法定繼承權與撫養請求權,其身份認定以父母有效婚姻關系存續為基礎。司法實踐中需提供出生證明、結婚證等法定文件确認婚生身份。
三、社會意義 中國社會科學院《家庭社會學研究》指出,婚生制度通過明确血親關系維系家族傳承,保障兒童權益,是構建穩定社會結構的重要機制。但現代社會也逐步承認非婚生子女的平等權利,反映法律體系的適應性發展。
“婚生”是一個法律術語,主要用來描述子女的出生背景與父母婚姻狀态的關聯性。以下是綜合法律定義和社會屬性的詳細解釋:
婚生指在合法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妻子所生育的子女。其核心特征是父母存在有效的婚姻關系,若婚姻被認定為無效或被撤銷,則子女不能視為婚生子女。
婚姻關系有效性
父母需在子女出生時具有合法登記的婚姻關系,無效婚姻或非婚狀态下生育的子女屬于非婚生子女。
權利與義務
婚生子女自動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例如父母對其的撫養、教育義務,以及成年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第一千零七十一條)。同時,母親在生育時可享受法定産假(不少于90天,難産或多胞胎可延長)。
推定規則
在婚姻存續期間受孕或出生的子女,默認推定為婚生子女,除非有相反證據。
對比項 | 婚生子女 | 非婚生子女 |
---|---|---|
父母婚姻狀态 | 合法婚姻存續期間生育 | 無婚姻關系或婚姻無效期間生育 |
法律權利 | 自動享有全部法定權利 | 同等權利,但需通過法律确認父/母關系 |
社會傳統認知 | 通常無争議 | 可能面臨偏見,但法律明确禁止歧視 |
“婚生”在漢語中偶爾被用作成語(如“婚生之累”),形容婚姻中的瑣事矛盾,但此用法非法律場景常見。日常及法律實踐中,該詞主要指向子女身份認定。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法律條款,可參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條或查看來源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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