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隔日備肉;留肉過夜。《禮記·王制》:“五十異粻,六十宿肉,七十貳膳,八十常珍,九十飲食不離寝。” 孔穎達 疏:“六十宿肉者,轉老,故恒宿肉在帳下,不使求而不得也。” 陳澔 集說:“宿肉,謂恒隔日備之。”《論語·鄉黨》:“祭於公,不宿肉。”
(2).留存過夜的肉。 漢 蔡邕 《太尉楊公碑》:“廚無宿肉,器不雕鏤。”
宿肉是漢語古語詞,現多用于書面語或特定語境,其核心含義指隔夜存放的肉食,引申為陳舊、不新鮮的食物或事物。具體釋義如下:
本義為“過夜”“停留”,此處指隔夜、存放時間較長的狀态。《說文解字》釋“宿”為“止也”,強調時間上的滞留。
泛指動物可食用的肌肉組織,古時亦代指肉類食物。《禮記·内則》載“牛夜鳴則庮(臭)”,鄭玄注“庮謂宿肉腐臭”,直接關聯肉類腐敗現象。
組合後,“宿肉”即經宿存放的肉,隱含易變質、不宜食用的屬性。
古代保鮮技術有限,肉類隔夜易腐壞。《論語·鄉黨》記孔子“祭肉不出三日,出三日不食之矣”,側面反映古人對肉類新鮮度的重視,“宿肉”即此類需規避的食材。
由食物腐敗引申至事物過時、失去價值。如清代文獻批評陳腐學說為“宿肉朽魚,不堪咀嚼”(《文史通義》),以腐肉喻指無用舊物。
“凡其死、生、鮮、薧之物,以共王之膳……宿肉陳幹,不食。” 鄭玄注:“宿肉,謂經宿者,不新鮮矣。” 明确将“宿肉”列為宮廷禁食之物。
“鼎中之變,精妙微纖……臭惡猶美,宿肉必敗。” 強調烹饪需用鮮肉,宿肉必然敗壞滋味。
現代漢語中,“宿肉”偶見于文史研究或修辭表達:
“宿肉”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詳細解釋:
隔日備肉或留肉過夜
這一含義源于古代禮儀制度,特指為年長者提前準備肉食。例如《禮記·王制》記載:“六十宿肉”,指六十歲以上的老人需常備肉食,避免臨時索取不便。孔穎達注解稱“宿肉”是長期存放于帳下的肉,确保供應充足。
留存過夜的肉
指存放超過一日的肉類,常見于文獻中描述節儉或飲食狀态。如漢代蔡邕《太尉楊公碑》提到“廚無宿肉”,強調廚房不留隔夜肉,體現飲食新鮮或清廉之風。
該詞現代使用較少,多見于古籍研究或特定語境。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文化背景,可參考《禮記》《論語》相關注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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