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潤筆。 宋 無名氏 《儒林公議》卷下:“ 淑 怨 堯佐 素不薦引,雖納其潤賂,文有譏薄之意。”
“潤賂”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兩種不同語境下的含義,需根據具體使用場景區分:
讀音與結構
拼音為rùn lù,由“潤”和“賂”組成。
基本解釋
指通過財物或其他手段賄賂他人,以謀取私利或達成目的的行為。這類行為通常違法且違背道德,曆史上常見于官員為權力或財富行賄受賄,破壞社會公平。
使用場景
多用于描述貪污腐敗、權力尋租等負面語境,如古代官員通過賄賂獲取利益。
在宋代文獻中,“潤賂”曾被用作“潤筆”,即文人創作後收取的酬勞。例如《儒林公議》記載:“雖納其潤賂,文有譏薄之意”。此處“潤賂”指代報酬,與賄賂無關。
“賂”的字義
單獨解釋時,“賂”既可指贈送財物,也可特指行賄(如“賄賂”),需結合語境判斷。
權威性差異
現代字典普遍以“賄賂”為首要解釋,而“潤筆”義項多見于古籍或特定文獻。
建議根據具體文本背景選擇合適釋義,避免混淆。
潤賂是一個漢字詞語,由“潤”和“賂”兩個字組成。潤賂的意思是用賄賂手段使人得到好處或達到某種目的。
潤字的部首是水,筆畫數為11;賂字的部首是貝,筆畫數為11。
潤賂這個詞彙的來源較為複雜。潤字最早出現在《說文解字》一書中,賂字最早見于《周禮·考工記》。在古代,潤賂往往被用來形容官員以金錢或其他好處來行賄,從而達到損害公正、謀取私利的目的。
潤賂的繁體字為「潤賂」。
在古代,潤字的寫法有時候會将水部的“氵”變為“雨”,寫作「潤」;賂字的寫法有時候會将貝部的“貝”變為“賣”,寫作「賣」。這些寫法在古文獻中也有所見。
1. 他利用潤賂手段,成功地獲得了這份工作。
2. 潤賂行為是違法的,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
3. 沒有潤賂他人,隻要努力奮鬥就能實現自己的夢想。
組詞:潤色、賂賄、賄賂、潤濕。
近義詞:行賄、賄賂、收買。
反義詞:清廉、公正、廉潔。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