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理法紀。《宋書·鄭鮮之傳》:“先是, 兖州 刺史 滕恬 為 丁零 翟遼 所沒,屍喪不反, 恬 子 羨 仕宦不廢。議者嫌之。 桓玄 在 荊州 ,使羣僚博議, 鮮之 議曰:‘……見議者弘通情紀,每傍中庸,又雲若許譏 滕 ,則恐亡身緻命之仕,以此而不盡。’”
“情紀”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頻率較低,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一、基本釋義 拼音:qíng jì 釋義:指「情理法紀」的結合體,包含人情、事理與法律綱紀的多重含義。
二、詞源與結構 • 構詞特點:由“情”(人情、情感)與“紀”(法紀、紀律)組成複合詞,強調情理與法度的平衡。 • 文獻出處:最早見于《宋書·鄭鮮之傳》:“見議者弘通情紀,每傍中庸”,指在争議中需兼顧情理與法紀。
三、語境應用
四、相關說明 該詞權威釋義主要來自《宋書》及古代漢語詞典,現代網絡解釋存在擴展或誤用情況,建議結合古籍原文理解本義。
《情紀》是一個漢語詞彙,意為“情感的規約”或“約束情感的規則”。它指的是人們在情感交往中應遵循的道德、規範和行為準則。
《情紀》這個詞由兩個部首組成,主部首是“心”字旁,示意和心有關,而另一個部首是“幾”字旁,表示規則、法律。緊接着,我們來具體分析一下每個字的筆畫。
“情”字是一個四筆字,“紀”字是一個六筆字。
《情紀》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文化中的儒家思想。儒家主張人際關系應該建立在情理之中,而不是憑空隨意。因此,《情紀》的概念由此産生,強調人們在情感交流中應該遵循某些道德準則以維護社會秩序和人際和諧。
《情紀》在繁體中的寫法為「情紀」。繁體字在一些地方仍然被使用,比如台灣、香港等地。
《情紀》這個詞的古代漢字寫法為「情極」。這種寫法在古代文獻、詩詞中常常出現,代表着對情感的最高追求和極緻規範。
1. 他們的愛情有着堅守《情紀》的信念,即使面臨困難和挑戰,也能夠堅定不移。
2. 這部電視劇中,主人公一直秉持着《情紀》的原則,處理與他人的感情問題。
1. 情感:心靈和情緒的表達。
2. 紀律:行為準則和規章制度。
3. 規約:互相約定的規則和限制。
1. 情義:表達情感和感激之情。
2. 情理:指人際關系應遵循的道理和原則。
3. 情準:規範情感表達的标準。
1. 無情:指對他人的感受冷漠和不關心。
2. 紀外:超出情感規範和限制。
3. 破紀:違背情感規定和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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