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無固定職事的官吏。《周禮·地官·槀人》“掌共外内朝宂食者之食” 唐 賈公彥 疏:“宂,散也。外内朝上直諸吏謂之宂吏,亦曰散吏。”
(2).多餘無用的官吏。 唐 符載 《夏日盧大夫席送敬侍禦之南海序》:“二年春,皇帝以易簡之道大黜冗吏。”
“宂吏”是一個漢語詞彙,讀音為rǒng lì,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釋:
無固定職事的官吏
指在官府中沒有明确職責或臨時任職的官吏。例如唐代賈公彥在《周禮》疏注中提到:“外内朝上直諸吏謂之宂吏,亦曰散吏”。
多餘無用的官吏
強調官吏數量冗餘或能力不足,需精簡整頓。如唐代符載《夏日盧大夫席送敬侍禦之南海序》中記載:“皇帝以易簡之道大黜冗吏”。
建議參考權威字典(如《漢語大詞典》)或古籍原文獲取更精準的釋義。
《宂吏》是一個詞語,它的意思是指被冤枉誤判的官吏。
《宂吏》由兩個部首組成:宀和吏。宀是“宀字底部”部首,吏是“吏字頂部”部首。
宀的筆畫數為3,吏的筆畫數為6。它們的總筆畫數為9。
《宂吏》在古代漢字時期就已經存在,而今天我們所見的“宂吏”均為簡體中文。
在古代漢字中,它可以被寫作“宂”和“吏”,沒有簡化成單個的字體。
1. 他被誣陷成了一個宂吏。
2. 宋朝官員陸遊因被冤枉誤判,成為了一名悲慘的宂吏。
宂吏在組詞中可以搭配其他詞語,例如:“宂吏清白”、“宂吏冤案”。
宂吏的近義詞包括:冤枉官、冤案之吏。
宂吏的反義詞可以是:清白官、廉潔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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