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将國家或封地的統治權讓給賢者。《公羊傳·僖公二十八年》:“何賢乎 叔武 ?讓國也。”《史記·張丞相列傳》:“ 玄成 時佯狂,不肯立,竟立之,有讓國之名。” 明 李東陽 《挂劍曲》:“平生讓國心,耿耿方在此。” 甘簃 《辛亥和議之秘史》:“宜速諫君讓國,自保安全。”
“讓國”是一個漢語詞語,其核心含義為将國家或封地的統治權主動讓給賢者,通常用于描述古代政治中君主或貴族主動退位讓賢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析: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文學引用,可參考《史記》《公羊傳》等典籍,或查閱權威詞典如漢典(來源、2)。
《讓國》是一個中文詞語,意思是“将國家讓給别人”。這個詞常常用來描述一個人或組織放棄對一個國家的統治權力,将國家歸還或轉交給其他人或團體。
《讓國》這個詞的部首是“讠”和“囗”,其中“讠”是一個獨立的部首,表示與言語相關;“囗”表示與“口”字有關,表示這個詞的意思與國家、領土有關。根據《康熙字典》,《讓國》的總筆畫數是13。
《讓國》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曆史。在某些特定的時期和情況下,國家的統治者可能因為各種原因選擇将國家讓給其他人或團體。這個詞的意義并不局限于特定的曆史事件,可以用來描述各種各樣的國家轉讓行為。
《讓國》這個詞的繁體字是「讓國」。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但是《讓國》的基本意思并未改變。以《辭源》所載的漢字寫法為例,其寫作「譲國」。
1. 漢高祖劉邦在位時,曾經讓國給自己的弟弟劉交統治。
2. 曆史上有許多國家因為交戰或政治考慮而發生讓國的情況。
3. 在國際關系中,國家間的讓國行為需要經過複雜的談判和協商。
1. 讓位:指國家統治者自願放棄自己的地位,将其讓給其他人。
2. 割讓:指國家将一部分領土或權力割讓給其他國家。
3. 讓步:指在争議或争端中,一方主動做出一定的讓步,以期達成妥協。
1. 轉讓:與《讓國》類似,指将某個權力或財産轉移到他人名下。
2. 授予:指國家或上級組織将某種權利、地位或榮譽授予他人。
3. 移交:指将某個責任、職位或權力從一個人或組織轉交給另一個人或組織。
1. 接收:與《讓國》的含義相反,指接收或接管某個國家、權力或責任。
2. 統治:指掌握權力來管理和控制一個國家。
3. 沒收:指将某個財産、權力或特權從權利人手中取消并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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