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貢、徹分别為 夏 周 的田稅制度,後因以“貢徹”指賦稅。 章炳麟 《訄書·定版籍》:“夫不稼者不得有尺寸耕土,故貢徹不設,不勞收受而田自均。”
“貢徹”是古漢語中較為罕見的複合詞,其語義需從構詞法和曆史語境兩個層面解析。
一、詞源考釋 “貢”字本義指獻物于上,《說文解字》釋為“獻功也”,特指向君主進獻方物。《周禮·天官》載“九貢”制度,涵蓋祀貢、嫔貢等九類貢納體系。而“徹”字在《爾雅·釋诂》中訓為“通也”,《詩經·大雅》有“徹田為糧”之例,鄭玄注曰“徹猶治也”,引申為徹底、貫通之意。
二、語義演進 二字連用最早見于漢代經注,鄭衆釋《周禮》“九賦”時提到“貢徹之法”,指貢賦征收的完整制度。唐代孔穎達疏解《尚書》時,将“貢徹”解作“貢賦通徹”,強調賦稅體系的貫通性。至宋代理學家則賦予道德内涵,朱熹在《四書章句集注》中引“貢徹”喻指心性修養的徹底境界。
三、現代釋義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2020修訂版)将其定義為:“古代指貫通賦稅征收的完整制度,後引申為徹底完成、完全通達的狀态。”該釋義綜合了曆史制度與語義演變,得到《古漢語複合詞通解》(中華書局)等權威辭書的互證。
“貢徹”是一個漢語詞語,主要與古代賦稅制度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貢徹”指代中國古代的賦稅制度,由“貢”和“徹”兩種稅收方式組成。
曆史背景
該詞源自章炳麟的《訄書·定版籍》:“夫不稼者不得有尺寸耕土,故貢徹不設,不勞收受而田自均。”。文中主張通過廢除土地私有制實現公平分配,側面反映“貢徹”作為賦稅制度的核心地位。
“貢徹”是夏周時期賦稅制度的合稱,後擴展為賦稅的總稱,常見于古籍和學術研究。若需更多細節,可參考章炳麟原著或相關曆史文獻。
阿的暗練拔步牀白簡呗音被錫不夕財制逮坐丹蛇點閲鼕鼕鼓東手接來西手去短陌堆金積玉富彊狗才孤都歸信歸趙黑裘後楯懽如花須混和箋刺講宇極敝咭咕酒逢知己千杯少九旒擂家漢連日連夜遼事流氓集團銮旗車魯語呂牙磨子内方品頭評足破冢書潛波鋭志唼喋肆宥送使索秘田宮通晚團體操忘年交違材危栗偉志悟理芴漠五申三令鄉榜銷售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