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of a man)get married] 男子結婚,也指男子到女家迎親
(1).男子到女家迎娶新婦。 元 無名氏 《桃花女》第三折:“你每捧財禮的,捧的齊整着,把車兒拽起着,花燈點亮着,兩邊鼓樂吹動着,到 任二公 家娶親去來。”《紅樓夢》第七九回:“隻聽見着娶親的日子甚急,不過今年就要過門的。” 趙樹理 《登記》一:“二十多年前, 張木匠 在一個陰曆臘月三十日娶親。娶的這一天,莊上人都去看熱鬧。”
(2).指男子結婚。 清 李漁 《意中緣·奸囮》:“我如今立志要還俗娶親,隻是要離了這個地方纔好。” 周立波 《暴風驟雨》第一部十八:“唠到半夜都散了,勸 老花 娶親的話,大夥是鬧着玩的,回去都忘了。”
“娶親”是漢語中描述男子結婚成家的傳統詞彙,其核心含義指男子通過特定儀式迎娶新娘并建立婚姻關系。以下從語言學、民俗學角度分三方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與詞源 “娶”為會意字,《說文解字》釋作“取婦也”,甲骨文字形像手抓女子耳朵,後演變為從取從女的組合,表示獲取妻子之義。“親”本義指血緣關系密切者,此處特指婚姻對象。二字組合完整呈現男性在傳統婚姻中的主動角色,該詞最早見于《禮記·曲禮》記載的“娶妻不同姓”制度。
二、民俗儀式構成 傳統娶親包含“六禮”程式:納采、問名、納吉、納征、請期、親迎,其中“親迎”即新郎親自迎接新娘的核心環節。據《儀禮·士昏禮》記載,周代已形成完備的娶親規範,包括奠雁、合卺等儀式,象征夫妻盟約的締結。現代簡化流程仍保留迎親車隊、拜堂等要素。
三、方言與現代社會演變 各地方言對娶親有不同稱謂,如吳語稱“讨新婦”,粵語稱“娶老婆”。當代法律文獻如《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明确“要求結婚的男女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既保留傳統“親自”要素,又賦予男女平等的新時代特征。
(參考資料:1.漢典“娶”字釋義;2.國學網《儀禮》原文;3.中國政府網民法典全文)
“娶親”是一個傳統漢語詞彙,主要描述男子結婚或迎娶新娘的行為,具體解釋如下:
“娶親”指男子結婚,也特指男方到女方家迎娶新娘的過程。例如《紅樓夢》中提到的“是誰家娶親呢?這裡臨街倒近”,即指男方迎親的場景。
根據傳統婚俗,娶親有以下講究:
當代語境中,“娶親”多用于書面或強調傳統婚俗的場合,口語中更常用“結婚”或“娶媳婦”等表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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