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舊俗指男方送聘禮與女家而定親。 胡樸安 《中華全國風俗志·浙江·杭州嫁娶風俗》:“自送定之後,全憑媒氏往來,朔望傳語。”
“送定”是漢語中的一個古語詞,主要用于描述傳統婚俗中的特定環節,其核心含義為男方正式向女方贈送聘禮以确定婚約。以下從詞典釋義、文化背景及文獻例證角度進行詳細解釋:
字義分解
合稱“送定”,即通過贈送聘禮确立婚姻關系。
完整釋義
指舊時婚俗中,男方在議婚後向女方贈送聘金、首飾等財物作為訂婚憑證的行為,标志雙方正式締結婚約(參考《漢語大詞典》)。
“送定”屬于古代“六禮”中的“納征”環節(《儀禮·士昏禮》),是婚姻禮儀的核心步驟:
古典文獻
《紅樓夢》第九十七回:“賈母叫王夫人去請薛姨媽過來,商量送定的事。”此處“送定”即指賈府向薛家送聘禮定親的情節。
民俗學記載
民國《杭縣志稿》載:“男家送定,例具金環、彩緞、茶果,女家以鞋帽、文具答之。”印證“送定”包含雙向禮物交換的習俗。
參考資料來源:
“送定”是中國傳統婚俗中的一個環節,主要指男方通過向女方家送聘禮來正式确定婚姻關系。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送定又稱“定親”或“訂婚”,是舊時男方将聘禮送至女方家以示婚姻約定的儀式。這一行為标志着雙方家庭正式認可婚事,常見于宋代及後世婚俗中。
曆史與地域背景
根據《中華全國風俗志》記載,送定在浙江杭州一帶尤為典型。儀式後,媒人需在每月初一、十五傳遞雙方信息,以維持聯繫。
具體流程與意義
文學與文獻佐證
宋代王十朋的《昌齡弟送定葉氏》一文,以及胡樸安的民俗研究均提及這一習俗,印證其曆史延續性。
注意:部分資料提到“送定”作為成語的抽象含義(如“交由權威判定”),但更常見且主流的解釋仍與婚俗相關。如需其他語境下的用法,建議進一步考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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