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 代舉人和生員的冠飾。《清會典·禮部五·官員士庶冠服》:“舉人、官生、貢生、監生冠,用金雀頂,帶用明羊角圓版,銀鑲邊。”《清會典·禮部五·官員士庶冠服》:“生員冠,用銀雀頂,帶用烏角圓版,銀鑲邊。”
雀頂是中國古代官服冠飾的重要組成部分,專指以孔雀尾羽裝飾的冠頂配件。據《漢語大詞典》記載,該詞最早見于明清典章制度,特指官員禮冠頂部的金屬座與裝飾結構,其形制與官員品級直接關聯。
清代《欽定大清會典》詳載雀頂的等級劃分:一品官員配赤金雀頂嵌東珠,二品用镂花金座嵌珊瑚,六品以下則為素金銅座。這種裝飾體系嚴格遵循禮制,孔雀尾羽的運用既取"文明之禽"的祥瑞寓意,又通過金屬質地與寶石鑲嵌彰顯身份差異。
在形制特征方面,《中國衣冠服飾大辭典》指出标準雀頂包含鎏金銅座、翎管、翎枝三部分,整體高度約12厘米,直徑6厘米。特别規定春冬用薰貂,夏秋用藤竹為胎,表面覆以朱緯并垂綴纓絡,這種季節性材質變化體現了古代服飾制度的周密性。
禮制應用範疇依據《皇朝禮器圖式》記載,主要出現于三大場景:太廟祭祖需配戴鑲寶雀頂,朝會議政用素金雀頂,而外遣使節則特許加飾雙翎。乾隆三十五年(1770年)禮部奏議更明确規定,雀頂逾制使用者将受革職處分,足見其在封建等級制度中的特殊地位。
“雀頂”是清代科舉制度中與士人身份相關的冠飾,具體解釋如下:
雀頂是清代舉人和生員(秀才)冠帽上的裝飾标志,其造型為雀鳥立于冠頂,象征科舉功名等級。根據《清會典》記載,不同身份對應的材質有嚴格區分。
雀頂通過材質(金/銀)和配件(腰帶材質)的差異,直觀區分士人科舉等級,是清代服飾制度中“辨等級、昭名分”的典型體現。
擴展說明:這種裝飾制度源自《清會典·禮部》對士庶冠服的規範,屬于清代禮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兼具身份标識與禮儀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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