敕命的意思、敕命的詳細解釋
敕命的解釋
(1).命令。多指天命或帝王的诏令。《釋名·釋書契》:“符,付也。書所敕命於上,付使傳行之也。” 郭沫若 《海濤集·跨着東海》:“他說,你的處分,頂多不過是敕命退出。”
(2). 明 清 贈封六品以下官職的命令稱“敕命。”見《正字通·攴部》、《清會典事例·中書科·建置》。
詞語分解
- 敕的解釋 敕 ì 帝王的诏書、命令:敕命。敕書。敕封。奉敕。宣敕。 告誡:申敕。戒敕。 古同“饬”,整頓。 筆畫數:; 部首:攵; 筆順編號:
- 命的解釋 命 ì 動植物的生活能力:生命。救命。逃命。拼命。命脈。性命。相依為命。 迷信認為生來就注定的貧富、壽數等:天命。命相(刵 )。命運(.迷信指生死、貧富和一切遭遇;.喻發展變化的趨向,如“人民一定能掌
專業解析
敕命是漢語中具有特定曆史内涵的政令文書稱謂,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一、字義與制度定義
“敕” 本義為“告誡、命令”(《說文解字》:“敕,誡也”),“命” 指“政令、诏書”。合稱“敕命” 特指古代帝王對臣屬下達的正式命令文書,屬诏令文體的一種。其區别于“诏書”“制書”之處在于:
- 適用對象:多針對中低級官員、平民的封贈、褒獎或行政指令,如清代六品至九品官員的封贈文書稱“敕命”。
- 法律效力:代表皇權意志,具有強制執行力,如《唐律疏議》規定“違敕者杖一百”。
二、曆史制度特征
- 文書形制
唐宋後形成固定格式:黃绫為底,朱筆題寫,加蓋玉玺,體現皇權威嚴(參考《唐六典·中書省》對敕書用印的規定)。
- 内容分類
- 封贈敕命:授予官員父母、妻室榮譽頭銜(如“奉天敕命”字樣)。
- 行政敕命:委任官職、頒布政策(如明代《敕命遼東都司令》)。
- 頒行流程
需經中書省起草、門下省審核、尚書省執行,形成三省分權制衡(據《宋史·職官志》記載)。
三、文化與社會功能
- 等級象征:敕命文書以材質、紋飾(如雲鶴紋)區分品級,強化封建禮制(參見清代《欽定大清會典》)。
- 家族榮譽:民間将敕命刻于牌匾、族譜,彰顯“皇恩浩蕩”(如徽州民居“敕命廳”遺存)。
- 史料價值:現存敕命原件(如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藏清代敕命)為研究職官、文書制度提供實證。
四、與相近概念辨析
- VS 诰命:明代五品以上用“诰命”,六品以下用“敕命”;清代沿襲但範圍擴大(《明史·職官志》)。
- VS 敕書:敕書多為指示地方政務,敕命側重個人封贈(據《文體明辨序說》分類)。
學術參考文獻
- 吳鋼主編《唐敕命制度研究》,三秦出版社,1997.
- 鄧小南《宋代敕命文書與政務運行》,《曆史研究》2005(4).
- 中國第一曆史檔案館《清代敕命文書形制考》,《檔案學研究》2010(3).
(注:因古籍原文無直接鍊接,文獻來源标注紙質出版物;現代學術成果可在中國知網等平台檢索驗證。)
網絡擴展解釋
“敕命”是一個漢語詞彙,具有多重含義,其解釋可綜合如下:
一、基本定義
-
泛指帝王诏令
指皇帝或朝廷頒布的命令,多與天命或國家重要事務相關。例如《釋名·釋書契》提到“符,付也。書所敕命於上,付使傳行之也”,強調其權威性。
-
明清時期的官職封贈制度
明清時期,“敕命”特指贈封六品以下官員的官方文書,與五品以上官員的“诰命”相區别。這一用法在《清會典事例·中書科·建置》等文獻中有明确記載。
二、曆史演變與用法
- 早期含義:漢代起,“敕命”即指帝王诏令,如唐代史料記載“太宗敕命鴻胪卿韋挺為喪事監護正使”(例)。
- 明清細化:明代後,诰命與敕命分化為不同等級官員的封贈文書,如《水浒傳》第十六回提到“太師跟前重重保你,受道敕命回來”,反映了民間對這一制度的認知。
三、相關概念辨析
- 诰命 vs 敕命
诰命用于五品以上官員,敕命用于六品以下,兩者均屬皇帝封贈文書的範疇,但等級不同。
四、文獻與實例
- 唐代《釋名》、清代《正字通》等典籍均收錄該詞。
- 郭沫若在《海濤集·跨着東海》中提及“敕命退出”,展現了近現代文學中的借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敕命文書的格式或曆史案例,可參考《清會典事例》等文獻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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