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 、 遼 、 金 、 元 時在邊境所設的同鄰國互市的市場。場内貿易由官吏主持,除官營外,商人需納稅、交牙錢,領得證明文件方能交易。 宋 蘇轼 《論高麗買書利害劄子》:“臣聞 河 北榷場,禁出文書,其法甚嚴,徒以 契丹 故也。”《金史·食貨志五》:“榷場,與敵國互市之所也。” 明 沉德符 《野獲編·戶部·海上市舶司》:“而 宋 之南渡,其利尤溥,自和好後,與 金國 博易,三處榷場,其歲入百餘萬緡。” 範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二章第八節:“ 宋 金 戰争停止時,雙方都在 淮河 沿岸及西部邊地設立貿易的市場,稱為‘榷場’。”
榷場是中國古代由官方主導的邊境貿易場所,主要存在于宋、遼、金、元等政權交界地區。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榷場(què chǎng)是不同政權或民族政權在邊境設立的官方互市市場,其核心特征為政府嚴格管控。交易需遵循官方規定,包括商品種類、稅收、交易憑證等。
榷場是古代中國處理民族關系和經濟外交的特殊模式,既保障了邊境穩定,又推動了跨區域經濟文化互動。典型案例如蘇轼提及的河北榷場對契丹的貿易限制。
(如需完整曆史案例或具體榷場分布,可參考、5、6等來源。)
《榷場》是一個漢字詞語,意為集中經營特定商品的市場或場所。榷場類似于今天的批發市場或集貿市場,是古代商業交易的重要場所。
榷場的部首是木(mù),其中“木”為一劃,榷的拆分部首為石(shí),其中“石”為五劃。榷場一共有17個筆畫。
榷場一詞來源于古代的商業貿易方式。榷場由上級政府經營或控制,用于集中管理各類商品的交易。榷場的設置是為了規範市場交易,維護商業秩序,并通過稅收等方式獲取利潤。
榷場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榷場」。
根據《康熙字典》,榷場在古時候的寫法為「榖㠶」或「㞢況」。
1. 該城市設立了一家大型的榷場,吸引了衆多商販前來交易。
2. 這個榷場以經營絲綢為主,是當地的商業中心。
3. 榷場的出現,為商品交易提供了便利,也推動了經濟的發展。
1. 榷市:類似于榷場,指集中經營特定商品的市場。
2. 榷貨:指在榷場上交易的商品。
3. 榷商:指在榷場經營或交易的商人。
1. 市場:指商品交易的場所。
2. 集貿市場:指農村地區集中銷售農副特産的市場。
3. 批發市場:指集中批量銷售商品的市場。
1. 個體經營:指由個體商戶獨立經營的商業形式。
2. 自由市場:指無特定管理機構幹預的市場經濟形式。
3. 散戶交易:指由個體商戶分散進行的交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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