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護喪;服喪。《後漢書·劉玄傳》:“ 聖公 詐死,使人持喪歸 舂陵 。” 宋 範鎮 《東齋記事》卷二:“故事,武臣不持喪, 韓玉汝 奏請持喪。” 清 曾國藩 《隨州李君墓表》:“﹝其兄之子﹞聞赴京師,将去官持喪。”
持喪是漢語中的傳統禮儀詞彙,指子女或親屬在長輩去世後,按照禮制規定服喪守孝的行為。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方面:
指遵守喪葬禮儀,在特定時期内身着喪服、停止娛樂活動,表達對逝者的哀思。此行為需嚴格遵循古代《儀禮》《禮記》等典籍規定的服喪期限與行為規範,如父母去世需守孝三年(實際為27個月)。
持喪是儒家“孝文化”的具體體現,《孝經》明确将“喪則緻其哀”列為孝子義務。通過守孝儀式,強化家族倫理秩序與社會人倫關系。
古代對不同親屬關系有差異化的持喪要求(如斬衰、齊衰等喪服等級),《朱子家禮》詳細記載了不同身份者的守孝行為準則,成為封建社會普遍遵循的規範。
持喪制度在古代承擔着維系宗法體系的重要作用。通過公開的服喪行為,既向社會宣告血緣關系的延續性,也強化了“慎終追遠”的集體文化認同。曆代律法(如《唐律疏議》)均對違反持喪禮制者設有處罰條款。
權威參考資料
“持喪”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及解釋可綜合如下:
持喪(拼音:chí sāng)指護喪或服喪,即按照傳統禮儀處理喪事、守孝的行為。
持:
喪(sāng):
古代文獻記載:
相關詞彙: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代喪葬制度,可參考《禮記》或《後漢書》等文獻。
襃揚卑虒奔育不殊才貫二酉參左吃不透床頭捉刀人床沿醋葫蘆鹾商盜販打援登明電報局疊床架屋返金凡心法人股風什風災刮刷姑布寒霭诃策劃地為牢歡飲慧心家具肩巴監督精麗蠲糨紙峻秀連宵達旦聊生埒名胪句論請魯陽揮日名筆腦門兒婆侯伎切盼耆夙秋宴七族去年任姒繖蓋賞信罰必省易神使鬼差試吏太龢推分文律文勳小觽